吴念真
重写一篇序,却有写墓志铭的感觉。埋葬的是自己的小说,或者,写小说的自己。
最后一篇小说,就是收在这个集子里的《悲剧脚本》,是十六年前写的。记得那年瑞芳枫仔濑的矿场发生灾变,联副的痖弦先生要我写一篇“小说”。
枫仔濑灾变现场的记忆犹新:抢救人员忙着接电加装抽水马达,现场灯火通明,老爸也跟去那儿帮忙,很没有效率,可能也没人理会地大呼小叫。矿务局一个官员跟记者说可能没有什么生还的人了,“因为……”他说:“他们名字的笔画都不太好。”
而,就在大约五十尺外,阻绝“闲杂人等”的红色塑胶绳旁,一个奥巴桑却绝望而认命地在为矿坑里的儿子烧脚尾钱。儿子的儿子跪在一边,从制服的学号看得出是四年级,十岁吧,表情是一脸疑惑、好奇以及因为围观的人多而不得不撑出来的严肃、正经;当时正是薄暮,微雨,燃烧的冥纸随风翻飞,火光时明时暗,是一个悲剧场面的绝佳氛围。我本能地从包包里抓出相机,焦点放在奥巴桑的眼睛和下巴之间,等待她把冥纸放入火中,不得不移近身子时,脸部下沿便有足够的光让我按下快门。
等待中,奥巴桑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
只是不经意的一瞥吧,对我来说,却就成了永恒的逼视。
那眼神极其复杂,像是礼貌的致意,像询问、质疑,像埋怨,像咒骂、轻视、敌意……甚至哀求,或者,同情--同情这个正以“兴奋”的心情企图抓住自认为杰出的一刹那的无知的旁观者。而,这个旁观者却正是出身自这个悲剧场景的自家子弟。
后来,我把相机收了起来,此后,直到现在,除了孩子,除了家庭生活之外,我不曾把镜头瞄向其他人。
几天后,我写了《悲剧脚本》这篇小说,因为解除了“虚构”之外,我根本无法掌握真正的情绪和文字进入真实的人间。
小说登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在中影上班了,从此与影像为伍,从此任何文字的终极目标都是为影像服务。
十六年后的现在,父亲过世了,枫仔濑的矿场早就不见了,相机的长短镜头都早已发霉了,机身虽然完整,但连卷片器都生锈失灵了……
而那个奥巴桑还在吗?我常想起她的眼神。她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当年那么不经意的一瞥,却让一个人从此和他人生的一个阶段永远地告别。
《特别的一天》当初远流要出版时拖延了许久,拖延的是我自己,理由正是那种已然决定告别,何必留下痕迹的心情。后来,是当时小说馆的主编陈雨航把所有稿子收齐、打字、校对、编辑完毕拿到我家,我唯一要做的是写一篇序,没想到,我还是照延不误,结果,是好友小野为我写的,许多人都说他的序比我的小说好玩。我当然也这么觉得。
这回,远流再度重出《特别的一天》,理由是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猜,大概是他们知道这个人要再写小说已经很难了吧?干脆就用这本书做这个作者的告别纪念。如果是,我这个序就真的是墓志铭了--是留给自己的小说和曾经写小说的自己。
铭曰:躺在这本书里的文字和作者一样,面对可能的礼貌的致意,或询问,或质疑,或埋怨、咒骂、轻视、敌意……或者同情,都只能无言以对--因为两者都已经死了十六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