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定每星期日与友人聚会一次,或讨论学问,或讲述时事。第一次在黄氏家中举行,出席的有8人,会谈由下午1时至4时止。各人觉得此会很有益处,决定下次在凌云的居处聚会。
23日,因为经济困难,以“留学通帐”为担保,向左仲远借30日元使用,左答应以月3分的高利借给他,故本利归还时是33日元〔39日元?〕。左是亡命客,虽以日本资本家的金钱做高利贷,惟对革命颇力。
4月3日,因见报章报导汪精卫暗杀摄政王不遂之事,黄氏写文章谈自己的感想。
8日,五日前熊芷斋托他翻译的西洋历史,至今天全部译完。
9日,黄氏至土桥俱乐部看留学生演剧。
17日,长沙大暴动的消息传来,黄氏对外国出动军舰干涉之举甚为愤慨。
6月22日,因妻子来信催促,黄氏起程返国。29日抵上海,见市容污秽不堪,颇感不舒服。7月1日过南京,遇扒手。7月9日经洞庭湖,与日本的卖药商梅田夫妇同行。12日从常德向西,水浅不能行舟,故改乘轿。路上少行旅而山路难行,故要讨好轿夫,且行且歇。山中行程,险象横生,有六日不能安睡。终在7月19日抵家。从东京出发之日起计,已第二十七日了。
在家四十四日,黄氏除与亲戚朋友叙旧,料理家事之外,尽是照顾其弟的教育。本来打算于9月新学期开学以前赶返东京,但由于其弟四书讲义的讲授尚未完毕,故延迟了十天始起行。
9月18日,黄氏到东京,返回原来的公寓一看,已尽为他人租去,故搬到都馆。
20日,由于很多事情都需用钱,黄氏把手表和眼镜拿去押当。连日来酬酢甚多,累极,故睡前忘记熄灯。正酣睡中,有一女子投怀送抱,黄氏婉言相拒,彼女遂恨恨而去。这种事情,黄氏到东京以来,算是第一次。
26日,大学部第二学年讲课开始。黄氏所习学科如下所列:
民事诉讼 岩田 2节
民法物权 横田 2节
民法债权 横田 2节
饭岛 2节
商法总则 松波 2节
商行为 青山 2节
会社 三桥 2节
刑法各论 三木 2节
行政法 上杉 4节
法理学 笕克彦 2节
英法 立石 3节
平时国际公法 高桥 2节
战时国际公法 秋山 2节
英语 2节
独语 2节
计14科目33节
他每日的生活秩序表如下:
6时至8时,读英文报纸。
晚饭后阅读日本的杂志、中国杂志、《通鉴》、《左传》。
10时半记日记。
日间上学。
星期六晚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