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对婚姻的看法
男人很容易坠入爱河,几乎到了令人可悲的地步,在这方面,他们比女人要过分得多。男人很少会温吞地爱上某个人,他会全身心地陷入狂热的爱情之中。男人和女人感受爱、思考爱和采取爱的行动的方式往往是完全不同的。要想理解这些不同之处,很有必要对爱多一点了解,迄今为止,爱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谜。
爱和爱是不同的,有浪漫之爱,也有婚姻之爱,还可以把爱分成单恋和相爱。我倒认为可以分成第一阶段的爱和第二阶段的爱。前者是短暂的,还带有一些欺诈的性质,后者可以是永久的。
第一阶段的爱,即浪漫之爱,是一种相对新的事物。女人往往把她们的梦中情人想象成披甲的骑士,这是有理由的。浪漫之爱是中世纪的产物,在那个时代,行吟诗人们歌唱着爱情带来的悲痛和狂喜,还有那些勇敢的骑士的故事,后者把他们的利剑和心灵都奉献给了美丽的女人。它几乎完全是属于男人的一种嗜好。“爱是头脑里的傻念头,是难以抑制的火,无法满足的饥饿,”13世纪的理查德·德·富尼瓦尔写道,“一种甜蜜的喜悦,一种令人愉快的疯狂,一种没有休息的苦作,一种无需苦作的休息。”
20世纪,心理学家多萝西·坦诺撰写了一部关于第一阶段之爱的书籍,她为这种“甜蜜的傻事”创造了一个新词,她把它叫做“深度迷恋”。她对它的描述没那么抒情,说它是一种着迷的激情,把生活变成了某种地狱,只有狂喜的瞬间才能够缓和这种情形。她警告说,“深度迷恋”可能导向非常不明智的婚姻,作为结果,离婚是不可避免的。
另一位心理学家认为,浪漫之爱就像天花一样,实际上已经绝种了。“传统上跟这种爱情相联系的悲痛和狂喜的概念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事实上,它们显得稀奇古怪。”密歇根州立大学的G.玛丽安·金格特声称。她认为,浪漫之爱的消失是一种健康的发展,这也许意味着婚姻将不再建立于充满热情的幻想基础上,乃至于不得不以多萝西·坦诺预言的不可避免的离婚告终。
然而,研究显示,心理学家金格特也许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有迹象表明,浪漫之爱在今天也许比过去几个世纪更普遍流行,男人仍然保留着他们那些充满热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