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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厨房,“禽兽”很老练地操刀切肉,刀法不错,先切一薄片,不切断,刀顺势向外一擀,肉片就服帖地躺在了砧板上,然后他嚓嚓几刀,把肉片切成了细细的肉丝,接着切下一片。
她很佩服地说:“你切的肉丝真细,我没你功夫好,切出来不是肉丝,而是肉棍。”
她刚一说完,就想起“肉棍”在詹濛濛字典里的深层含义,生怕他的字典跟詹濛濛是一个版本的,那就糟糕了。
还好,他好像没注意到,只在专心切肉。
切好后,少东家把肉丝用酱油料酒淀粉之类拌上,然后把青椒拿过来切,切之前先问:“你们能吃辣吧?”
“能吃一点儿。”
“那我把里面的籽和筋都剔掉,再用冷水泡一下,就没那么辣了。”
少东家拿起一个青椒,先将青椒尾部的柄往青椒里一按,然后往外一拖,“噗”的一声,青椒的柄就被拖出来了,还把里面的籽啊筋啊什么的全都带了出来,拿在手里像把小伞。
少东家切完青椒又全神贯注地切葱姜蒜,等这几样切好了,他就把水盆里泡的青椒捞出来,沥干,切成丝,然后点火,坐锅,放油,开始炒肉。等肉炒变色了,他把青椒放进去,接着炒,边炒边感叹:“嗯,这个味一闻就很正,以前家里炒一碗这样的青椒肉丝,我可以连吃三大碗饭。”
“你们大富豪家,还吃这样的菜?”
少东家又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