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成员的暗杀事件
对我来说,整件事情的真相之所以难以推测,是因为在奇魁组织的历史中,很少发生这样的内部暗杀事件。也许你会觉得,作为一个有几个世纪历史之久的军事化组织,拥有繁多的巴洛克风格的传统和官僚建制(也有些是洛可可风格的),秘密地隐藏了数百年,组织的大部分成员都拥有先天的超能力,并且后天经过专门的杀戮训练,而且议会的成员又有无限崇高的权威,可以为所欲为,这样的组织应该会有很多内部冲突才对。
但是不是这样。
确实有很多组织外的人实施的暗杀(有些杀手有超能力,有些没有,比方说帕默斯顿勋爵暗杀了一位主教),组织中也有很多人死在战场上,但是组织内部由其他成员导致的非正常死亡却只有四桩。当然,此外有一些正常的合法的行刑,其中包括发生于1788年的一次大屠杀,事件发生仅十年后便被认定为合法。而那四起不合法的暗杀可谓臭名昭著。
1.1678年,阿德莉亚·赫胥黎夫人下令将她的丈夫查尔斯·赫胥黎爵士丢入了一口井中。
2.1679年,阿德莉亚·赫胥黎夫人被她丈夫的情人罗杰·特威尔主教用一个茶壶砸死。
3.1845年,安吉丽娜·考法克斯堡主被一辆四轮马车碾轧致死。最后发现此事是由她的搭档卡珊德拉·巴特莱特指使的。
4.1951年,唐纳德·蒙特格麦利主教被朱尼珀·康斯坦布尔堡主用主教自己的领带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