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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明代九成的商业税进了谁的口袋(8)

白银帝国:翻翻明朝的老账 作者:李连利


“啊?‘首飞山’,我呸,怎么和收费站谐音呀。”陆二和船老大、陆炳等人上了岸。此刻,陆二再一看京杭大运河上的船只更少了,他不禁问道:“船老大,前往A处还有多少个收费站呀!”“陆老板,这个我还真不好说,收费站天天都在增,刚才经过的那个收费站,上次我路过的时候还没有呢。保守估计还有十处吧!”“啊!”陆二一听,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沉思良久之后,陆二颤抖着说:“陆炳,你去把船上的灯草全都放到岸上来!”“为啥?”船老大和陆炳都非常好奇。“烧了吧!”“烧了?咱们辛辛苦苦的……”“别说了,你们想想,前后二十多处收费站,光收费站就要去了我们八两多银子,除去往返船费、吃住、买草的钱,如果我们再继续走,那可就赔大了。如果想不赔就得把这船灯草的价格提高到20两,而A处的价格是八两,你们说我们能卖得出去吗?总而言之都是赔呀,倒不如烧了它,我和陆炳从陆路走回去。这样的话,也许就只赔个一两。唉,早知买卖这样,我就不做了!”

如果不是明代人周辉,在他的《金陵琐事》中记载下陆二的故事。今人恐怕很难明了明朝后期贪官污吏对小商人的压榨有多么严重。万历年间,是明代商业受到压制比较严重的时期。即使如此,因为前后皇帝们或无所作为或治国有方,商业并没有因此衰落,仍然螺旋式上升着。明朝后期中国商业的发达的主要表现为:东南沿海发达的走私经济和海盗经济、边关的贸易、盐茶产区的走私经济、江南丝织棉贸易、京杭大运河沿线贸易。

然而,这些地区也是受盘剥比较重的地区。例如,京杭大运河除了运军粮和政府摊派的粮食之外,商业粮食和其他商品的运输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商税主要有四大类。

第一类是货物税(商税,针对货物征收)。洪武年间除了农用工具和教育用品不用缴税外,其他都需要缴税。收税额度是商品售价的三十分之一。税收收缴是除北京、南京、凤阳这个三个都城外,当时的一线城市都由朝廷委派的税收人员负责,二线城市以下则归各省负责。地方商税是小部分上缴国库,大部分留做地方财政支出。

第二类是船钞(通行税,针对交通工具征税,户部征收)。1423年明政府开征船钞,之前则征收通行税。明政府在南京到淮安、淮安到徐州、徐州到济宁、济宁到临清、临清到通州这五段,对运载能力在100石的船只,每过一段行程征收税款100贯钞(折银1.25两)。收税站设在扬州、淮安、临清、河西务、九江、杭州、浒墅关。征收船钞后,除了临清外,其他大部地区都不再征收通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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