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隐藏一个什么故事呢?实际上真正在那里竞争非常激烈的是MIT和哈佛,但是这种互相竞争激烈的结果很有意思,曾经一段时间就是哈佛非常辉煌的时候,要吞并MIT。因为它们都是私立学校嘛,结果双方已经达成了学校合并意见,当然合并不是公平的,是一方吞并一方,就是哈佛吞并MIT。
结果这个决定到了这个州法院被否定了,就是从《反垄断法》来说,你这个影响力太大,否定了这个合并案。所以现在两个学校还是分立的,历史上哈佛要比MIT长得多,但是很有意思的是,诺贝尔奖获得者MIT比哈佛多。
作为我们学生来讲最有意思的,就是这两个学校在竞争,但是两个学校互相注册却是承认的。比如说你是哈佛的学生,你可以到MIT上课去,MIT的学生可以到哈佛上学,不需要再交注册费,而且两边的学分最后毕业的时候都承认。
可以说,第一学期我的讲座的三分之一是在MIT听的,而且现在这学期开课之后,MIT的建筑设计学院开课讲中国的房地产,我准备在MIT听课。因为我在哈佛之后,MIT又向我发出邀请,说希望我第二年到它那儿注册去,我考虑了一下觉得没必要换,因为刚才说过这种互相注册关系,你完全可以在哈佛上学在MIT听课,没必要再跑到MIT换一个地方。因为我还是和哈佛建立一个长期这样的关系,互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