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提出,潮汕、东莞地区地少人多,有很多闲置的劳动力(当时叫无业游民),这部分人不用起来,第一是资源浪费,第二也对治安不利。如何用,则需要从企业贸易形式和投资形式上有所创新。外国资本对劳动力有需求,中国对外资有需求,这是双方合作的契合点。那么,我们可以组建这样一种企业模式:
由外商提供设备、原材料、来样、建厂房资金,并负责全部产品的外销,由中国提供土地和劳动力。中外双方对各自不作价,以提供条件组成一个新的“三来一补”企业;中外双方不以“三来一补”企业名义核算,各自记账,以工缴费结算,对“三来一补”企业各负连带责任。
这段话的意思是,港商或外商可以在特区设立进行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的企业,在贸易方式上实施补偿贸易。这种投资模式的好处是,双方互不作价,只提供生产条件,政府不需对外商的贷款负责,原料、产品都是你的,进出口实施免税或者优税政策,你只需向我们的劳动力支付外币工资即可。
外币在中国不能流通,工人工资都需要转化为人民币,而外币就可以留在中国。
一时间,政府对这个投资模式宠幸有加,马上大力推广,鼓励特区以“三来一补”企业吸引外资。因为国家也看到,这样的方式既方便对外商以及外币工资进行监管,又不需要我们管理工厂的运营和负债,只要管控从国外来的原料价值,然后再根据出境的商品进行核销后的贸易补偿即可。
国家倡导,民间自然买账。一时间,“三来一补”企业在经济特区搞得风生水起,效果显著。无业游民们有了工作,还挣的是外国钱,层次马上提升了不少,从此不再吆五喝六、纠集滋事。
但是,没多久,问题就来了。
“三来一补”们生产之余,开始打自己各自的小九九。
当时国内的工业原材料,如高档衣料、染料、皮革、添加剂、合金原料等非常紧缺,国内企业想进口,除了有高额关税之外,还必须经过国家外贸部门或者是物资局调配。“三来一补”们就发现,他们每次进口原料时,如果报价低一些,数量比生产需求多一些,那么多余的原料就可以在国内市场被一抢而空。这个赚钱门道老外其实很明白,就是典型的走私!但是市场巨大,利润可观,大家对此还是很热心。
对于“三来一补”们来说,走私有利益好处,也有难处——在中国境内贩卖原料、半成品,利润虽然巨大,但由于是不法所得,出境就成了问题。
这时,前面说的那些工于经营之道、在初期积累了一定外汇资本的黄牛们发现了这个天大的需求,开始闪亮登场。由于这些走私原材料套利的额度太大,黄牛们自己的资本太小,就相互之间形成聚合,大家合伙注册公司,在境外(通常多在香港)和境内开很多账户,把各自的钱放进去,对外形成名义上的商贸公司,暗地里则构筑成了标准的拆账机构。
这样,真正的地下钱庄华丽亮相了。
他们一上来,就把目光瞄准“三来一补”们,这些企业对他们来说比爹娘都要亲。而“三来一补”们也很乐意与他们合作。因为最初这些套利抽逃者都去找一些坐拥大资本的企业寻求套外汇,但大资本们都是顶级企业,不愿意去冒这个险,毕竟是违法的事,一旦让政府发觉,势必落个身败名裂。对他们这样的身家来说,为了赚点小钱铤而走险,实在是太不划算了。无奈,“三来一补”们只好悻悻而归,把目光转向这些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