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现实与神话Ⅱ(4)

罗斯柴尔德家族(上) 作者:(英)尼尔·弗格森


本书的核心是罗斯柴尔德家族花费大量心血建立并发展的国际债券市场,尽管他们同时也在其他许多金融业务上投注了大量的精力:金银块交易中介和金银提炼,接收和贴现商业票据,直接买卖商品,国外交易所交易和套汇,甚至涉足了保险业务。这些活动无可避免地会出现存款和借贷业务,于是罗斯柴尔德家族也向一些经过选择的客户—通常是罗斯柴尔德家族希望拉拢的皇室和贵族成员—提供一系列的“个人银行服务”,从大额个人贷款(奥地利首相梅特涅王子)到最高等级的私人邮递服务(如维多利亚女王)。与巴杰特的印象相反的是,罗斯柴尔德家族有时也会接受这些独一无二的客户的存款。他们同时也是主要的工业投资商,虽然他们在这方面的重要性通常被低估了。

随着铁路的发展,19世纪三四十年代,欧洲交通系统的转型成为可能,罗斯柴尔德家族也是众多支持铁路修建的财团之一,当时的铁路从法国、奥地利和德国境内开始修建。实际上,到19世纪60年代,詹姆斯·罗斯柴尔德已经建成了泛欧铁路网,北至法国、比利时,南至西班牙,东到德国、瑞士、奥地利和意大利。从很早的时候开始,罗斯柴尔德家族就涉足了采矿业。从19世纪30年代兼并西班牙的阿尔马登汞矿开始,他们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又急速扩大了在矿业方面的产业规模,投资黄金、铜、钻石、宝石和石油矿业。与他们最初的金融业务一样,他们的矿业也是在全球范围内运作的,从南非到缅甸,从蒙大拿(美国西北部一州)到巴库。

本书的主要目的便是要阐述现代资本主义历史上最大、最不寻常的一家企业的起源及其发展历程。不过,它并不仅局限于狭窄的经济史。因为,这个公司的历史与这个家族的历史是相互交织、难以分割的:之前的历史学家(以及电影制片人)经常使用“罗斯柴尔德家族”这个词,也被许多与这个家族同时代的人使用,包括罗斯柴尔德家族成员本身,以彰显团结。罗斯柴尔德家族通过定期修改和更新合伙协议来掌控家族的商业活动以及日益庞大的利润分配;在罗斯柴尔德家族获得成功的秘密中,与合伙协议同等重要的便是它的婚姻协议,他们一直恪守“族内通婚”的规则—即罗斯柴尔德与罗斯柴尔德结合,这样就能保证整个家族资产的完整—也能够防止“外人”分占。当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女性成员嫁给家族外的人时,她们的丈夫就被禁止直接参与家族业务,这些女性成员同样被剔除在外。家族合伙的理念也通过世代相传来确保家族企业的永存和增长。不可避免的是,家族的整体野心与“不幸”使罗斯柴尔德成员的个人意愿之间也存在着冲突。老迈耶·阿姆谢尔去世之前强势维持着整个家族,强调整体的野心,但他去世之后的罗斯柴尔德成员却几乎没人具备这种奠基人对工作和利润无休止追求的热情。父亲们对儿子们失望之极,兄弟们相互憎恨;爱似乎并不需要,甚至是被禁止的。表亲通过婚姻强扭在一起,丈夫、妻子经常反目。所有这些,是罗斯柴尔德家族与那些享誉19世纪以及20世纪早期的小说中描绘的大家族共通的地方;如萨克雷刻画的纽科姆家族、特罗洛普笔下的帕利泽家族、高尔斯华绥描写的福赛特家族、托尔斯泰呈现的罗斯托夫家族,以及托马斯·曼笔下的布登勃洛克家族(幸好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家族不在此列)。当然,19世纪时的大家族比比皆是—出生率高,而且对于富人来说,死亡率又低—可能仅从这方面来说,罗斯柴尔德家族并不是一个“例外的家族”(海涅曾这样评价过这个家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