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现实与神话Ⅲ(2)

罗斯柴尔德家族(上) 作者:(英)尼尔·弗格森


尽管根茨在布罗克豪斯出版的4卷百科全书中,对罗斯柴尔德家族发迹于法兰克福犹太人聚居区的背景几乎只字未提—实际上,他根本没提及他们的宗教信仰—根茨暗示称,罗斯柴尔德家族最近才成为“所有商业公司的佼佼者”。他暗示道,这种成功根源于迈耶·阿姆谢尔的“辛劳工作和节俭……他的知识以及真诚”。同样,他的5个儿子“(各方面)要求合理……对待自己的职责时精心细致……他们的计划简单明确,他们也总是以聪明的方式来经营自己的业务”。除了五兄弟作为商人的技巧之外,根茨还着重强调了“他们各自的个人道德”是“他们事业获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一个人组建一个政党并不困难,只要这个人拥有足够的实力,能够吸引许多对他的想法感兴趣的人即可。但是团结所有政党并赢得各阶层的尊敬,需要的不仅仅是足够的物质资源,还需要精神品质,而后者通常并不会与财富与权力自然共存。各方面都乐善好施,从不拒绝向需要帮助的人施以援手;永远乐意满足祈求帮助的愿望,而不管这个人的出身如何;以最慷慨的方式提供最重要的服务。通过这些方式,这个家族的五个分支获得了应有的荣耀和支持,这些并不是通过精心计算来实现的,而且出于自然的善心和仁慈。

当然,这些评价自身带着一种微弱的标准化特质,即从远古时代开始,雇佣文人就一直以这种“谄媚的”笔触来刻画钱的“主人”。私下里,根茨其实很矛盾,他针对罗斯柴尔德家族的第一次评价与词条恰好相反。(1818年,他的朋友亚当·穆勒写的一篇有关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文章提出了一些想法,根茨针对这些想法作出了评价。)他赞成穆勒的说法,即罗斯柴尔德家族是“拥有自身特质的特有物种”,准确一点说,他们是“普通、无知的犹太人,他们做生意的方式颇为自然(也就是说,全凭直觉),对事物间的联系没有更深入的想法”。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具备了非凡的直觉,使得他们通常能够选择正确的东西或在两个正确的东西中选择更好的一个”。他们庞大的财富“全部是直觉的产物,人们习惯称之为运气”。在他去世后出版的《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传记性注释》的一章里,根茨以马基雅弗利式的语调详尽地描述了能力(品德)与环境(运气)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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