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内森在1836年令人遗憾而且在巨大的痛苦中去世的时候,罗斯柴尔德家族已经建立起了让人叹为观止的巨大商业帝国,控制了无人可敌的巨额资源,横跨广大的地理区域。通过代理和建立分行的方式,覆盖的地区还可以进一步延展到欧洲其他的市场,甚至整个世界—从马德里的威斯威勒尔到圣彼得堡的盖塞尔,再到纽约的贝尔蒙特。他们的权势之所以让同时代的人如此着迷,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的发家来得如此迅猛,而起点又是如此之低。一位美国的观察家是这样描绘这五兄弟的:“他们傲视群王,居于众王之上,将整个大陆掌控于他们的股掌之间”。“罗斯柴尔德家族统治了基督徒的世界……没有他们的同意,没有一个内阁敢越雷池一步……罗斯柴尔德男爵手里掌握着选择战争还是和平的钥匙。”这种说法虽然有点夸张,但却并非无根无据。这个庞大而且强大的组织一直保持着家族企业的内核。它一直以私营—事实上是特别神秘的合伙制方式运营,主要的业务是经营家族的自有资本。
当第三代加入到这个合伙制中的时候,依然保持了创业者的精神,尽管五个机构之间出现了稍许的联盟倾向。在某种程度上,詹姆斯继承了内森的遗志,担负起了“盟主”的责任。他也是一个专横跋扈的人,全身心地投入到生意中,既沉迷于那些票据经纪和套利的吃饭生意,也不放过那些利润丰厚的大额债券发行业务。他的长寿使法兰克福犹太聚居区的民族特质一直到了19世纪60年代都还保持得相当完好。然而,詹姆斯不再可能像内森一样去操控其他的四家机构。尽管内森的儿子之一纳特成为了他在巴黎的传声筒,但其他人却从没有受制于他。特别是列昂内尔证明了自己在商业上的辉煌足以与其父比肩,但他的性格和行事风格却不像内森那样火暴,反而是相当低调。萨洛蒙的儿子安塞尔姆也证明了自己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詹姆斯也无法真正控制他的兄长们:特别是萨洛蒙,他明显更多地关注与奥地利政府和其他维也纳银行,而他的其他合伙人却并不喜欢这种做法。
从某些方面看,家族中出现的这种从独裁向寡头垄断的转变是有益的:这使得罗斯柴尔德家族在应对19世纪中叶出现的新的金融机会时,可以脱离内森以前的那种严密控制,从而变得更加灵活。举个例子说,萨洛蒙、詹姆斯和阿姆谢尔可以在奥地利、法国和德国的铁路融资活动中起主导作用,而他们在英格兰的兄弟却很显然忽略了这件事情。
内森把19世纪20年代的习惯延续到了19世纪30年代。由于主要欧洲国家的金融状况很稳定,他便把眼光投向了更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客户:西班牙、葡萄牙和美国。但是,成为比利时的“金融之主”是一回事,在伊比利亚和美国复制这种方式又完全是另一回事。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由于政治的动荡使罗斯柴尔德家族发行的债券出现了令人尴尬的失败。在美国,所遇到的问题是财政和货币体制的权力下放。罗斯柴尔德家族希望联邦政府能成为一个优良的业务源泉,但联邦政府则倾向于把对外国举债的权利留给各州。同样,他们希望美国银行能发展成为一家英格兰美洲银行。但情况恰恰相反,由于政治上的阻挠,加上金融上的经营失误,这家银行在1839年倒闭了。罗斯柴尔德家族在美国建立稳固基地计划的失败—他们对自己委派的在华尔街的代理没有信心—成为他们家族历史上犯下的最大的战略性决策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