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通过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小散乱”的格局根本改观,国有资产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目前,分布在食品制造、纺织、木材加工等一般生产加工行业的国有企业资产比重下降至11.9%,分布在基础性行业和支柱产业的国有企业资产比重上升到50.6%。经过多年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与领域占有主导地位。在军工、电信、民航、石油及天然气开采和电力供应领域,国有经济占90%以上。
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并不断完善。按照党的十六大确立的重大原则,中央、省、市三级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的分离,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奠定了制度基础。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牢牢把握定位,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完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责任追究等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强化产权监督、财务监督、监事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推动国有企业突出主业、提高管控能力、加强自主创新、强化风险防控,层层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促进了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体制机制创新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国有经济的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大幅提升。截至2010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68.6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2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7万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3.8倍、3.8倍和7.2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6.9%,平均资产收益率 7.4%,分别比2002年提高3.8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显著成效,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也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实践表明,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完全能够有机结合,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做强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