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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民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

国企热点面对面 作者: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再就是,从互利共赢的关系看,现实数据表明,“国有”“民营”在各自领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调发展,携手共进。从2002年到2011年,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至28万亿元,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至20万亿元,上缴税金从2926亿元增至1.7万亿元,进入“全球500强”的数量达到38家。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从1998年到2010年,民营企业的户数从1.07万家增至27.23万家,就业人数从161万人增至3312万人,产值占比从3.1%增至 30.5%,利润占比从4.6%增至28.5%。国企民企各有特色,共领风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综合国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20年来的经济发展证明,“国有”与“民营”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两条腿”的齐步并进收获了更优的经济绩效;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国有企业往往作为行业的排头兵与领航员,民营企业常常是资源整合的分享者与有序竞争的参与方,两者彼此促进、相得益彰;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国有企业中流砥柱,民营企业抱团取暖,“国”与“民”共克时艰、共同发展。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通过深化改革分别发挥“国有”“民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才会得以不断展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生命力才会在现代化建设的壮美进程中不断绽放。

(《人民日报》2012年5月19日,作者为人民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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