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燃烧之瞳(4)

青刺 作者:晶达


爸爸说,你得跟他们一样穿校服。

我说,我可以退一步,都穿黑白色的衣服。

爸爸说,整齐才能规范。

我说,为了他们规范,我可以不去学校。

爸爸就沉默地离开了我的房间。

学校没有过问过我不穿校服的原因,我成了一个特立独行的默许。

有次杨夕给我送烟的时候说:“你爸爸是学校最大的股东啊?”

“你怎么知道的?”我惊讶,我从没告诉过任何人。

“林萌萌被处罚了你不知道?她早上没穿校服,然后她问老师,为什么你可以不穿校服,老师告诉她,你爸爸是最大的股东,打过招呼的。”

“哦。”突然明白很多女生看我的眼神异样,特别是高一9班的女生,并不只是出于我跟她们不一样——没有穿校服,而是她们嫉恨我可以不穿校服。这样的女生绝不止林萌萌一个,可是只有她一个敢向学校挑衅,敢用异样的眼神赤裸裸地喷射愤恨嫉妒的火焰。

可是她们异样的眼神跟我有什么关系?她们不得不穿校服,与我可以不穿校服又有什么关系?就算没有我爸,我不想做的事,我还是不会做,我想做的事,也没人能阻挡。

杨夕又说:“我还以为你为了不穿校服,天天都在被处罚,我还担心你被开除呢,哈哈。”

杨夕倒没有因为得知了我爸是最大的股东就对我更加殷勤,抑或是有什么胆怯,一如既往。林萌萌却利用女生们普遍对我的嫉妒心理开始结党集社,她发动了大批女生,包括许多外班的,成立了一个社团,名叫囡囡团。

一次她在班级的讲台上发表演讲,她说:“我们社团的女孩子都是家境比较优越的,但是我们不把钱花在乱七八糟的地方上,学校给我们提供好看的校服,整齐划一的管理,我们不再乱买衣服,乱花钱,我们不因为我们家境优越而有任何的优越感,就去搞特殊,我们就是普通人,我们把那些钱捐给公益事业,帮助更多的人!我们的口号是,‘加入囡囡团!为他人雪中送炭!’”

我不是囡囡团的一员,也不会加入。她还在继续慷慨激昂的演讲,我从后门出了教室,后脚刚沾上走廊的地,就听见她说:“我们不能像某些人那样,因为家庭背景雄厚就搞特殊,爸爸是大股东有什么了不起的?她的确是在我们班级我们校园显得很特殊,但是她走到大马路上,她也就是个普通人而已!她是我们的反面教材……”

我走远了,她的声音也远了。

她的针对让我很不舒服,就像鞋子里进了一粒小石子,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把我脚上不知什么地方硌一下。她们有时会在学校某处摆上几张桌子,上面挂着红布白字的横幅,所有的学生穿着校服热火朝天的参与着她们的活动,这时,我内心中的“独”立就蒙上了一层“孤”立的色彩,这时,我会觉得我的确是不如她们的——且不管她成立这个社团到底是不是为了针对我,至少她们在为社会做着贡献,我的个性突然失去了任何意义。

所以,我穿了一次校服。

我想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不想随意就穿,好像我怕了她林萌萌,好像我被她踩在脚下。所以我在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天,穿上了春秋季的黑白西服裙子套装,那天我的大龟王在路上有一阵儿熄了火,不知是它不堪忍受与它极不相称的淑女衣服,还是故意为了成全我下一幕以小丑的身份登场。

我迟了很多,进门之前就听见班主任在说着什么。当我站在门口,望着教室里坐得满满的同学,没等我反应过来,迎接我的便是哄堂大笑,当然林萌萌和她的女伴们笑的声音最大。老师也愣在讲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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