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青年后期 Juventus(前69—前 61年,恺撒 31—39岁)(31)

罗马人的故事4:恺撒时代(上) 作者:(日)盐野七生


我在这里请求各位回顾一下历史。许多君主与人民都因过于愤怒或慈悲而自取灭亡。与此相比,我怀着喜悦和骄傲回想起的是我们祖先的所作所为。我们的祖先并未感情泛滥,凡事均以公正为前提。对马其顿战役中佩鲁修斯国王来说是如此,应对繁荣富庶的罗得岛的反抗时也是如此。我们的祖先在战后并没有对他们有任何惩罚。为什么呢?因为发动战争的是自己本身,谁也不能受罚。即使发动过三次布匿战争,我们的祖先也不改其志。迦太基人屡次违反和平条约,但也都未被处以极刑。

各位议员,因此现在的我们也应采取无愧于先祖的决定。对雷托鲁斯及其一帮人鲁莽的行为如何处置,必须基于我们足以自豪的方式而不是憎恨。问题是采取什么样的适当处罚?就算是他们的罪孽深重超出了想象,我也希望能在既存的法律范围内寻求适当的途径。

在我之前各位先生的发言,除了慎选措辞外,也请说明我们共和国所面临的危险,请描述那些战争残酷的场面、败者的下场、被玷污的处女和少年、父母怀中活生生被抢的婴儿,被盛气凌人的胜者欺凌的妇孺、被抢夺一空的神殿。简单地说,这些都是只有武器及血泪的战争惨况。

我们在此辩论的真正目的究竟何在?是叫人们厌恨阴谋,还是为了不存在的人物,用想象加诸他们的恐惧呢?

不对吧!如果是这样的话,人类应自惭形秽才对。

然而,元老院议员诸君,你们没有为人类生而平等、言行自由而讴歌。如果是社会下层的人,你们会原谅他们因一时冲动而做的事情,但身为上流社会的人,却不许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由此可见,越是上流阶层,言行越受限制。换句话说,不能太亲切,也不能太可憎,任何事都不能看不顺眼,一般人的愤怒对有权位者而言,就是傲慢或残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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