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逢德最近很喜欢系长领带,自十年前妻子过世之后,他便不太系领带,佣人手脚粗笨,且他总不愿意让身份卑微的妇人亲近身体,上官珏儿除外。
他从不认可她的高贵,在心底里只排到“戏子”的程度,既珍稀又平庸,而上官珏儿的平庸,必是他这样历经沧海的男人才体味得出来,年轻气盛的热血男儿与好色体衰的老头子是分辨不清其成色的。但她就是有那份魅力,贴近任何人都自然至极,他们愿意让她触摸,受她奚落或调笑,以为那便是福气。
如今两个儿子均离他而去,施逢德竭力压抑内心的失落,他虽每天签支票出去,以确保常云能在狱中一切安好,然而内心早已放弃他了。他晓得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尤其大儿媳近日里已有些不正常,每日在阳台上一站几个钟头,不梳洗换装,只捧着常风的遗像远远对住天边一缕呆滞的云。他隐约预知这个家已碎了,他辛苦多年建下的基业也正逐渐土崩瓦解。
“逢德,我想替你生个儿子。”
上官珏儿在他耳边讲了这样一句,似是伸出一只手将他从深渊里拉出来了,唯独害怕外头仍是漆黑夜空,雾茫茫找不到方向。感动之余,他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女人的刁滑让人无处可藏,只能乖乖钻入那些设计好的陷阱,且是对她满怀感激的。
于是施逢德在花园路给上官珏儿买了一幢宅子,浅灰色的墙面,花园亦是小的,只够摆一缸鱼,种一墙绿萝。二楼的彩色琉璃门灰扑扑的,一看便是先前有人住过,金棕色芙蓉花纹的墙纸东掉一块西掉一块,唯大晴天时,阳光烘暖了窗棂上的回旋形木纹。二层的睡房里只一面落地穿衣镜并一只大衣橱,法式四脚床还是上官珏儿自己从原来的住处搬过来的,一楼腾出两个房间,给她姆妈住,这个名义上的姆妈实际承担了娘姨的职责。
“蛮好的,谢谢侬啊,施先生。”
她还是操一口香糯的吴侬软语道谢,只是将“逢德”改口“施先生”,已表达了所有不满。所以这个“施先生”听得他心惊肉跳,却也是无可奈何,养了她,又仿佛还欠着她,这是美人儿的特权。施逢德竟真觉得有愧,忙买了一件水貂皮大衣给她,她也是温温笑着收下,连试都不试,只说:“你送的,必定合穿。”他知她是有些鄙夷,但常云的事比什么都要紧,要再砸多少钱下去到底也没有数,所以手不知不觉地紧了。
施逢德断想不到,此后还有一个人送了一份“厚礼”给上官珏儿。
施家大儿媳朱芳华一踏进公公的温柔窝里,便恢复了一些气色,她特意用刨花水抿了头皮,摘去黑纱,只着一件素色旗袍。碰见一位五十上下的妇人,穿质地颇好的短夹袄,正坐在门前剥豆夹。
“小姐,找谁?”
那妇人一头花白的发在枯淡的光线下了无生气,脸上还维持着一种仅接待不速之客用的客气。
“上官小姐在家么?”朱芳华哑着嗓子问道。
“她出去工作了,很晚才回来,有什么要交代的事,我替您转达?”妇人仍是好脾气地应对。
朱芳华在心里悄悄叹了一口气,将东西递给妇人:“这个东西,有人托我来交给她的。”
“是什么呀?”妇人接过,提了一下,满脸的好奇,“还锁上了,钥匙呢?”
“东西就放在她那里,打不打开都不重要。”
朱芳华看着妇人已拿在手里的藤箱,突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