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的优雅无人能及,他习惯在清晨六点起床,将被子叠出四个角,然后磨好咖啡豆,在煮咖啡的容器内灌上热水,将咖啡粉放入,顺时针方向搅动三次,待水缓缓流入壶底的时候,便留下堆成山坡状的褐渣,光滑粉亮。
事实上,今天的咖啡煮得不太好,喝起来有些微酸,但很快斯蒂芬便打起精神,往脸上抹了些乳霜,小心地把月光石袖扣整理了一下,这才走出来营业。他知道有些客人喜欢从早上一直坐到次日凌晨,把这儿当成家居旅馆。但斯蒂芬并不介意,他喜欢自己的地盘上长期有人,多年前,在伦敦的红石榴餐厅里,他可以靠一杯啤酒在那儿消磨十七个小时。尤其在那个爱下雨的城市,十天里有九天你的鞋底都是湿淋淋的,小餐馆是最好的慰藉。
所以斯蒂芬喜欢中国,更喜欢上海,一想到他终要离开这片土地,心情便异常烦闷,且当预料中的结果愈靠愈近时,他的兴奋与失落便在胸口胀成一只气球。但走之前,他一定要见到那个女人,否则有些事,恐怕一世都放不下。
那女人,如今便站在他的店门外,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头发用发油之类的东西尽量将外翘的末梢固定在最小的幅度之内,脸上敷了一层薄薄的蜜粉,掩盖了皮肤上的坑斑,口红是鲜浓却极易掉色的,现在已褪了一半,泛出微微的黄,白色丝绸衬衫的荷叶翻领上有几道显眼的皱褶,米色长裙下一双沾上浮灰的尖头牛皮鞋已磨秃了跟。
她走进来的时候带入一股清湿的风,他才惊觉原来今朝也落雨了,街面的颜色很深。
“要点儿什么?”他上前,轻笑。
无论到何种年纪,斯蒂芬都会是个英俊的男人。
这是杜春晓一直以来对他不变的评断,哪怕他现在已是货真价实的中年男子,法令纹与颧骨都鲜明得过分,然而还是极漂亮的,散发淡淡光泽的茶色头发柔软如昔,递上餐单的那只手背上,那几根浅金色体毛也还是熟悉的。
“你就这么想我呀?”她点了一杯红茶,一块蛋糕,浅浅笑着。
他望住眼前这位不漂亮,却很有自信的女人,掂量出她笑容里的锐利。
“个倒稀奇来,明明是侬想我,才会来呀。”他用标准的上海话应答,搞得她有些哭笑不得。
她用餐叉将蛋糕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回道:“我没钱付账的,你请。”
他笑了。
两人瞬间回到英伦的校园时光里,那时他们都手头拮据,却偏偏要尝试昂贵的东西,于是他去偷盗,她负责放风,把一家点心铺偷到几乎“破产”。
那个辰光,他们还是纯的,好的。至于何时开始不好,他们都在刻意回避,却又无论如何都不能不想。
于是他只得先开了口:“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施二少告诉我的,他知道很多关于我的事,包括很不好的事,那些事,原先只有你知我知,我以为以后也会是这样,但显然我是估错了。”她一点没有放过他的意思。
他尴尬地摸摸鼻子,干脆坐下,窗外被细雨洗到碧绿的梧桐叶散发的清香,仿佛正透过玻璃传来。街对面,拿他的店当“家居旅馆”的法国老头正匆匆往这里走来,腋下夹着一叠报纸。
“好了,长话短说,我只想知道先前骚扰过高文的那几个俄罗斯人的下落,希望你可以告知。”
“为什么要知道这个?”
她咽了一下口水,一时竟难以启齿,要怎么讲?难道说自己在帮未婚夫做私家侦探?这样的话,她说不出口,只得讪讪道:“有朋友托我帮忙调查这案子。”
“这么危险的事情,交给警察不是更好?”
“在警察面前你会坦白么?”她忍不住反将他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