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节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16)

做最好的校长:中小学学校管理实务 作者:吴恒山


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运用主要有这样几种做法:(1)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门槛或入围条件,可以是分项门槛,如4A2B;也可以是总评门槛,如总评为B;(2)将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与语文、数学、外语等值对待,作为同考试学科一样的录取依据;(3)将综合素质评价总结果或其中的部分项目结果作为降分或破格录取的依据:(4)在招生名额分配、免试、推荐与保送、高中录取加试的基础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5)按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对考生进行差额投挡,再按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进行择优录取;(6)按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对考生进行差额投档,再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④实行优秀学生公开推荐保送办法,从招生计划中拿出如10%的指标招收推荐生。推荐的优秀学生,要有学校和教师的推荐信及有关证明材料,先在校内公示征求意见,经招生办核查认定后,方可参与录取。

⑤实行指标到校录取办法。推广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按照各个初中当年参加中考人数进行按比例(据《辽宁日报》报道,辽宁75%)分配,指标数直接分到学校。中招录取后,按照降低的分数线,再进行“指标到校生”录取。这样有利于学校均衡发展和克服择校问题。有的高中经批准后,也可自主录取,如实行80%综合录取,20%采取特长录取和破格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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