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谁敢把鲁迅的稿子撤了(1)

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 作者:韩石山


谁敢把鲁迅的稿子撤了

一九二四年十月下旬的一天,位于宣武门大街的晨报馆里,孙伏园编完第二天的《晨报副刊》便走了。这时是下午两点多。

他平日的工作习惯是,每天上午九点到下午两点编稿,两点多发完稿就离开报馆,到八点再回报馆看大样。这天到了这个时间,他回到报馆,发现大样上没有特别改动的地方,只少了一首鲁迅的诗《我的失恋》,多了一篇别的什么人的评论。少登一篇稿子本来是常事,遇到稿子过多时,校对者可以撤下一两篇而不必事先跟他打招呼。但是今天这件事却不同以往,校对者告诉他,这篇诗稿是代理总编辑刘勉己先生撤下去的。

“抽去!”这是何等重大的事,他心里登时冒起一股火来。毕竟不是刚出校门的年轻人了,听完话只好按捺住心里的火气,伏在案头看大样,想看看补进去的是篇什么东西。恰在此时,刘勉己来了,慌慌张张的,一进门就连声说鲁迅的那首诗实在要不得,所以由他代为抽去了。

孙伏园问为什么,刘勉己吞吞吐吐的,说不出何以“要不得”的缘由。孙的火气实在按捺不住了,一举手就要打刘的嘴巴,幸亏刘及时闪开抽身便走,孙在后面紧追着,一直追到编辑部(刘的办公处),别的同事硬把他拦住无法再动手。孙气愤难平,大骂一顿了事。同事把他拉出编辑部,劝进他的住室。思来想去,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辞职了事。当天已晚,第二天便向报馆正式提出辞职。于是十月三十一日的《晨报副刊》刊出《孙伏园启事》如下:

我已辞去晨报编辑职务,此后稿件请直寄晨报编辑部,我个人信件请寄南半截胡同绍兴馆。

同时刊出的还有《本报启事》,说本报副刊向由编辑处学艺部办理,嗣后所有信件请仍寄学艺部为荷。

现在来看看,孙伏园执意要登载,而刘勉己连声说“要不得”的这首诗,是怎样的一首诗。诗名《我的失恋》,全诗共三节: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