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辑 我为什么要评论“非教育问题”(8)

我的社会教育观:李镇西30年社会评论集萃 作者:李镇西


近年来,类似的活动之所以愈演愈烈,主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个市场。我估计“获奖者”大多是各单位的一把手负责人,校长呀、局长呀等等,反正是公款,只要愿意,付款开票,又不要个人掏腰包,但赢得的却是“十大人物”的耀眼“荣誉”,不客气地说,这和欺世盗名没什么区别。还别说,我真还碰到过这样的“十大人物”呢!去年在一个地方开会,一位校长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赫然印着许多头衔:“中国十大最具执行力校长”“中国十大创新校长”等等。如果在十年前,我立马会对他肃然起敬,但现在我心里冷笑:呵呵!别蒙我了,我还不知道你这些玩意儿是怎么来的吗?

这岂止是一个浮躁与功利的时代,简直就是一个什么都可以用金钱换来的时代!什么道德什么规范都已经赤裸裸地突破底线了。如果说,参加了“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就自称是“国家级骨干教师”,还最多算是可以理解也可以原谅的人人都有的虚荣心的话;那么,以类似于“十大人物”之类的“评奖”去套取校长、局长们的公款,则几乎和抢劫(还不仅仅是“欺骗”)没有什么区别了;而自愿上钩的校长动用公款买名,那更是不折不扣的腐败了!

按我的理解,严肃公正的评奖,是不应该收获奖者的什么评审费、证书费之类的,相反应该给获奖者奖金或奖品才对——十多年前,我荣获“全国十杰中小学教师”提名奖还得了五千元奖金呢!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这样的评奖——肯定是有的,但我知道现在招摇撞骗、欺世盗名的“评奖”实在太多。就这么巧,刚写到这里,就收到某“权威杂志”给我打电话,说我校的一个什么课题获一等奖,并向我校表示“祝贺”,我还没来得及说几句客气话,电话那头又说:“李校长,明天请安排一个人来领证书,带上一千五百元评审费和证书费……”我一听就火了,打断他的话:“这个奖不要了!”

凡是用钱买的证书奖杯,我好意思摆在办公桌上吗?我可没那么好的心理素质。

《我的社会教育观:李镇西30年社会评论集萃》读书网·在线试读连载完毕,更多精彩,请参见原书。呼吁您购买正版图书。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