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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的第一件往事(1)

我喜欢当年喜欢你的我 作者:郝蕾


这么

拥有青春的时候,人总是被茫然的力量控制,又焦躁又紧张,干不了什么正经事。

青春走了,能留下来的,多半是坏习惯。

十九岁抽第一支烟,十九岁交第一个男朋友。嗯。

在学校里,同寝室的都有了男朋友,我没有,当电灯泡还不算太痛苦,郁闷的是大家都觉得这个电灯泡好可怜。有一日天下大雪,我到校外租小说看,回来顺便买了串糖葫芦。糖葫芦红艳晶莹,雪花大朵大朵落在上面,说不出的优美。我手套都不戴,空手拿着,一颗一颗地舔,年轻火气旺,不觉得冷。被正在雪中挽手漫步的室友及其男友撞上,他们投来那种怜悯的眼神,绕后脊梁三日不绝。遂发愿,毕业之前,要搞到个男朋友。

我看中了一个现成的。来自六安的男生,曾和我们寝室的老大是一对。老大嫌学校太烂,中途回家复习重考去了。他现在也单着。老大身高体壮,比那男生高出一个头,一起游荡在校园小径,出没食堂内外,煞是触目。男生是个地方小混混,高考落榜后打架伤人,被家里花钱远远地送出来。个头不高,脸长得像任达华。我看录像,最迷的就是任达华了,一点不喜欢周润发。而且他唱歌好听,唱谭校长最拿手,一首接一首不带喘气的。真牛。

老大临走时,叫我和那个男生,互相照顾着点。我觉得这就是天意,再顾不得义气。那时候我已经开始抽烟,第一口是躲在蚊帐里,买的“哈德门”,好呛。但还是坚持抽下去,发展到后来,除了在课堂上,都会在手里夹上一支。好像那样心里就不会太过于发虚。形单影只,也单得有型有款了。

我按高中风俗,给任达华递了张纸条,夹在一本书里给他。上面写着:“我喜欢你,你呢?”当天他没回音。晚上却跟几个男生钻到校园的小饭店去了,在里面喝酒。我就找过去。饭店门口不远处有棵树。站在树底下,能看见小饭店里灯火亮堂堂的,那几个人的身影。还能听见说话声,属于年轻男生特有的那种喧哗吵闹。我给自己点了支“红梅”,手指有些发抖。

抽完烟,我逮住一个从身边经过的同班男生,叫他把任达华叫出来。他去了,我又点一支烟,手还是抖。心里一口气顺不出来。却看见任达华东张西望地出来了,我在树影里叫他,他吃了一惊,过来见我手里的烟头闪闪红星,又吃了一惊。我说,“你看到纸条了吗?”说完了,觉得一下子浑身的劲松掉了,转身想走的时候,他默默地把我手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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