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不怕当有产者,还要争当有产者。富了不忘乡亲,实现人民的富裕生活,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摘自2002年11月蒋锡培接受《中华工商时报》采访时的谈话
背景分析
在中共十六大代表中,以民营企业家身份参加会议的代表较少,蒋锡培就是其中引人注目的一位。2002年的中国改革进入快车道,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声音不断壮大,但在市场经济还不是十分完善的背景下,人们普遍持有“公”权至上,谈“私”色变的心理,舆论对私有财产有着传统的排斥、漠视,这导致私人财产权保护的缺位。
“不怕当有产者,还要争当有产者”的声音从一位十六大党代表的口中发出,如同一声惊雷,响彻中国。当时的蒋锡培恐怕没有想到这个观点的历史意义,它引发了全社会对于财富和私有财产的关注:如何为财富的生产创造一个健康、理性的制度环境。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及随后的《物权法(草案)》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提高到了法律保护的层面,被业界称为“私产入宪”。宪政之下,侵犯个人私产即是侵犯个人的自由与尊严。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合法私产,这让富人吃上定心丸,也让弱势群体的权益有了根本保障。这无疑将激发新一轮的创富热情,促进市场经济的新一轮发展。
然而对于党员蒋锡培来说,他争当有产者还有一个心愿,就是实现共同富裕。当选十六大代表后,蒋锡培对记者说:“作为党员的民营企业家,既要带头致富,更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我18岁的时候,人生目标不过是挣到5万元钱。在经过9年的个体经营积累了一些资金后,我创办了企业,12年间,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也改变了,想得更多的是造福百姓,更多地回报社会。企业的财富就是社会的财富,我们受益于这个时代,必须更多地回报这个时代。”
行动指南
争当有产者,更多地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