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忠诚被犯罪分子利用时,它所造成的危害是否和它的益处一样威力无穷呢?这时,我们还可以把忠诚看做是一种美德吗?如果一个凶残的罪犯虽然担心团伙里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但他还是不想告发他的朋友,他这时就是在表达他的忠诚。他的忠诚可能不值得尊重,也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要想瓦解这个犯罪团伙,我们必须先破坏他们之间的忠诚。但是,不管我们是在小说里还是在报纸上看到这样的人,虽然不愿意,但我们也会对这样坚守个人道德原则的人表达我们的敬意。也许是因为,比起那些忠于某个组织的罪犯,毫无节操、背信弃义的罪犯更容易让人恐惧。在心理学研究中,这种没有忠诚感的人被认为是精神变态者。“不能够相信他们,他们会给他们的团伙制造一些不必要的混乱”。罗伯特·里伯写道。虽然,“他们在执行一些犯罪活动的具体行动时会发挥作用,但要他们保持永久的忠诚是不可能的”。无法感知忠诚的罪犯通常会被诊断为最危险的一类人,即“不道德的精神变态者”。因此,也许我们可以对罪犯之间的忠诚给予认同,把这种忠诚看做是一种潜在的美德,这种美德让那些普通的罪犯不至于堕落成为一个穷凶极恶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