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平山(1886—1956),广东高明人,1909年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后转入国民党,并被选为广东省参议员。▲ 谭平山1917年,谭平山考入北京大学,1919年积极参加了五四运动。1920年,谭平山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到广东高等师范学校任教,并发起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初,他在陈独秀的支持和帮助下,整顿改组了广州共产党早期组织,并担任支部书记。中共“一大”后,他又担任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主任,负责领导工人运动。
1922年4月,谭平山参加了中共在广州召开的党员干部会议,讨论与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问题。同年7月,他又出席了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二大”。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谭平山被选为中共中央执行委员,后又担任中央局委员、中央驻粤委员。中共广东区委成立后,他又被选为区委书记。
由于中共“三大”决定实行国共合作,谭平山在会后积极参加了国民党的改组工作。1923年10月,国民党改组特别会议在广州召开,谭平山被孙中山任命为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任该委员会书记兼组织员,具体负责改组工作。随后,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在谭平山的主持下,先后召开了28次会议,做出了400多项有关改组问题的决议案。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谭平山代表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关于改组国民党问题的报告,并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随后,在孙中山主持召开的国民党中央执委、监委联席会议上,谭平山又被选为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与廖仲恺、戴季陶共同主持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日常工作。会后,谭平山征得孙中山同意,发动中共广东区委派遣一批得力的共产党员到国民党中央各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国民党各项工作的开展。
1925年1月,谭平山出席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四大”,再次当选为中共中央执行委员。同年5月,被中共中央局任命为驻国民党中央党团书记。1926年1月,谭平山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二大”,向大会作《党务总报告》,号召国共两党加强团结,并再次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长。同年5月,谭平山在蒋介石制造了“整理党务案”后,被迫离开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同年11月,谭平山代表中共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七次执委会扩大会议,并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