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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军(1920年5月至10月)(1)

张发奎口述自传:国民党陆军总司令回忆录 作者:张发奎


1920年5月,我被指派担任士官,隶属于驻漳州的粤军总司令部。这个职位原本不在粤军组织编制内,每月薪饷原定月薪25元,但我从未领到那么多钱。有两种士官:一种月薪25元,另一种35元,薛岳与邓演达属于后者,叶挺已经成为粤军工兵营的连长。邓铿安置我任最低级的职务,因为1918年我不肯投奔他。他问我薪饷最低能不能接受,我说什么也能忍受。

士官每月发饷两次:月中和月底。我们不穿制服——哪有钱买制服?我们没有很多事可做。当士官有点照顾性质,做一些零活,像送送信。士官另一种称呼叫“查勤”,听上去令人不舒服。

士官必须自己寻找住处、自己料理膳食。我住在驻漳州的粤军独立营某连连部,因为我认识广东陆军小学第四期毕业生李浚,和与我同在第五期毕业的王超,前者是独立营营长,后者任连长。我睡在王超连部的一张帆布床上,与连部军官一起用膳。当然我要付膳费。

独立营是邓铿的基本部队,它原本是驻扎在汕头时由邓铿组建的独立排,直属粤军总司令部,后来逐步扩充成独立连、独立营。

粤军控制了包括厦门在内的闽西南地区以及粤东的一小部分,其财源在就地征税,县政府负责收取固定税款,他们的固定岁入是土地税。县长通常预先征收一年或几年的税款,即所谓“寅吃卯粮”。这种税制在中国是常见的,特别是四川,田赋预征几十年之多,因为那个省的政局不稳定。地方税是岁入的另一来源,所有的地方税务机关都奉命把税款交给粤军总司令部。作为绝招,粤军会向当地商会“借”一笔特别费,这就是所谓老虎借猪——有借没还。军队是否按月获发固定经费没有定规,一切要视地方财政状况而定。当地方政府不能提供足够经费时,军方就拖欠饷银。

粤军总司令部在漳州设立了一家造币厂,交周演明管理。这家厂子铸造双毫,但含银量比粤制双毫少,所以老百姓宁收一枚粤制双毫也不愿收取两枚漳州双毫。周演明曾与我一起去漳州旅行,此后别人再也不敢小看我。

粤军直至连一级都有军旗,旗上图案相同,只是级别愈低旗帜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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