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夏,我被任命为中校帮统(相当于副团长)兼邓铿的同学莫飞熊统领的警卫游击团第一营营长。“游击”这个词并不意味着游击战。一些混合部队往往被冠以“游击”二字,因为粤军不想赋予他们正规部队的名称。
我去北江地区的连县就职,叶挺与我同行。那时他是工兵营营长,他去那儿是为了招募新兵。莫飞熊劝告我不要出任营长职,因为那个营的士兵大多数是当过土匪或民团的。他要我以副团长身份留在他的广州办公室帮他做事,因为我能接近邓铿。我拒绝了,坚持要下部队带兵。
和叶挺一起回到广州后,我向邓铿解释我对充任副团长不感兴趣。因而,我又无事可做了。邓铿叫我回到第一师师部去,但我不想回去。陈可钰想推荐我去当宪兵营营长,然而邓铿说,我的个性不适任该职。最后,我被任命为第二十七警卫游击营少校营长,这个职位出缺是由于营长李子皋去世。
第二十七警卫游击营中,有些是当过土匪的,他们曾帮助我们从福建一路打到广州,该营组成了李安邦统领的游击团的一部分。第二十七营驻扎在南雄,虽号称一个营,但仅有200名士兵,纪律松弛,抽鸦片。邓铿知道该营品流复杂,所以告诉我如果尽了力气仍无成效,就回广州来。
我到南雄后,该营不让我就职。我告诉副营长,倘他不移交营长印信,我不会就职,我会报告总部,这意味着中止薪饷与供应。由于他的部下都不是本地人,他们势必重新落草为匪。就这样,我拿到了印信。营长的图章比连长大得多,是方形的,称为“印”。
除了营旗,营长旗挂在营部门口,后者与营旗的大小、设计相同,差异只是蓝底写着一个“张”字。这是粤军杂牌部队中的陋习。
我这个营在农村地区收取烟赌税项,这是我首次拿到这类黑钱。我命令值日排长把他的连队中每个职级官兵的准确数字写个报告给我,附带他的连长的印信。那连长不能瞒骗我,因为翌日的值日排长会告诉我真相。我把现有人数如实呈报团部,但坚持要按足额颁发薪饷给这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