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華真經口義卷之十六(3)

南华真经口义2 作者:林希逸


但要一節高一節,此書筆法例如此。皆以有迹不若無迹,有心不若無心。遺,棄也,蔑視之意,蔑視堯舜不足以為德。澤及萬世不足以為仁,又豈以仁孝自誇美哉。太息而言,嗟欺自夸也。孝弟仁義忠信康貞八者,世人以為美德,其實相勸勉以自苦而已,故曰自勉以役其德,不足多也。役,勞也。不足多,不足尚也。我之至貴何取於國爵,我之至富何取於國財,我之至願何取於令譽。并音屏,言皆屏去之也。至貴、至富、至願,無為之道也。國財,終國之財也。不渝,不變也,即所謂常然也。八者有為以自役,而我常無為也。

北門成問於黃帝曰:帝張咸池之樂於洞庭之野,吾始聞之懼,復聞之怠,卒聞之而惑。蕩蕩默默,乃不自得。

此段把樂來粧撰一項說話,又是一般奇特。始而懼,繼而怠,終而惑,言我聞此樂,如此三變。蕩蕩,精神散也。默默,口噤也。不自得,不自安也,為此樂所驚駭也。

帝曰:汝殆其然哉。吾奏之以人,徽之以天,行之以禮義,達之以太清。夫至樂者,先應之以人事,順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應之以自然,然後調理四時,太和萬物。四時迭起,萬物循生。一盛一衰,文武倫經;一清一濁,陰陽調和。流光其聲,蟄蟲始作,吾驚之以雷霆。其卒無尾,其始無首,一死一生,一僨一起,所常無窮而一不可待。汝故懼也。

汝殆其然哉,言我之樂而汝聽之,宜其如此三變也。奏,作也。徽,猶琴徽也。行之建之,動作聳起也。人,人事也。天,天理也。禮義,聲有條理也。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