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惩奸大事,听我道来:习法不曾白费,听审不费功夫(3)

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 作者:龚选舞


然而最难抓的,还是当众大叫“老蒋这样、老蒋那样”既傲且悍的汪精卫之妻陈璧君。这位永远要人尊称她汪夫人的“党国元老”,久镇广东,是南方最大的一条地头蛇,如果捉人时操之过急,很可能发生麻烦,甚至引起动乱。因此由戴笠设计,先伪造一封蒋主席具名的电报,由他的副手郑介民亲自送给汪精卫连襟的伪广东省长褚民谊,电文上说,“重行兄(褚的别号):兄于举国抗敌之际,附逆通敌,罪有应得,惟念兄奔走革命多年,自当从轻议处。现已取得最后胜利,关于善后事宜,切望能与汪夫人各带秘书一人来渝而谈,此间已备有专机,不日飞穗相接,弟蒋中正印。”

褚见电码上附有密码,深信不疑,乃劝陈璧君应命前往,而陈也乐见蒋主席仍尊之为汪夫人,决定带两篓新上市杨桃到重庆送人。谁知他俩中了戴、郑之计,被军统人员辗转押往苏州候审。尽管一路上她不停骂人,甚至对一位叫她陈璧君的军统高级人员教训一顿,说“陈璧君这个名字是你叫的吗?当年国父孙先生不曾这样叫我,你们的委员长不敢这样叫我。你是国民党下面雇用的人,你配这样叫我?”可是,尽管叫得厉害,人还是被押往法庭受审。

四千人的大审判

上面说过,军统也采用了以奸肃奸的办法,利用伪政治保卫局上海分局局长、原军统人员万里浪,叫他以周佛海“上海行动总队总司令部”辖下“调查室主任”的名义,组织了一班人马,对其昔日同僚进行侦查、逮捕,计由他一手抓到的汉奸就有数十人,其中还包括曾任伪广东省长的陈春圃。

如此这般经过了三个月,到一九四五年底,军统在南北各地一共捕获有汉奸嫌疑者四六九二人,其中移送各地高等法院(按依法,汉奸罪第一审法院即为高院)审理者四二九一人,移送军法机关审理者三三四人,移送航空委员会讯办者二四人,在押病故者四三人。

至于汉奸案件审理,国府也先后在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及十二月六日,正式颁布《处理汉奸案件条例》十一条和《惩治汉奸条例》十六条,以为肃奸的法理依据。其时,名法学家章士钊等纷纷上言,除建议及早进行审奸工作外,并主张从速“设置特别法庭”专司其事,但国府却认为汉奸案件仍应依据处理和惩治汉奸案件两条例,交由法院审理,而“设置特别法院,有违法治精神,易滋物议”,不予采行。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