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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冷漠孤傲,失足下水:周作人(上)(4)

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 作者:龚选舞


诗后附以跋云:“林石泉(柏生笔名)同室有外役余九信,闻石泉死耗,在园中大哭。余年十九岁,以窃盗判徒刑三月。十月十四日作。”

从这首诗的含义,人们很清楚可以看出周作人对失足落水一事,不仅毫 无悔意,对国家肃奸正当处置也多有怨怼。按史籍记载,庾信文章摛藻艳丽,与徐陵齐名。南朝梁元帝时以右卫将军出使西魏,被留不遣,其后,北周明帝武帝并好文学,皆恩礼之,累迁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但信虽通显异域,而仍常怀乡关故国之思,所作《哀江南赋》,对南朝兴亡,感慨中犹多有余痛。至于陈琳,东汉末曾为大将军何进主簿,后归袁绍,且尝为绍移书曹操数操罪状,后绍败归操,操爱其才而不咎,以为记室,甚加宠信。

周赋此诗前,国府方以汉奸罪先后判处伪中央组织部长梅思平及伪中央宣传部长林柏生死刑,并次第在老虎桥监狱刑场执行。周粗据史籍,妄以颇具文才之梅、林与文学大家之庾、陈相比,究其意似以为庾、陈虽“变节”改事北朝及曹操,但新主仍爱其文才,不惟不加杀戮,且多加宠用,而梅、林则未能有此幸运。实则庾子山原以奉使被留,殊非变节投敌,观其所作《哀江南赋》,一心仍以南朝故国为念。至于陈孔璋虽历事何进、袁绍、曹操,但何、袁、曹等俱属东汉大臣,而孔璋先后仍充汉官,亦不能视为叛国也。乃作人不明此中分际,徒以己身与梅、林俱属一丘之貉故,竟胡乱引经据典,代其呼冤脱罪。究其意,当亦在求为其本人开脱耳!

那天,我曾以此意面告那位澳洲青年学人,可是他总是听不进去。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弄不懂此中复杂史实及中国道理,还是因崇拜周作人而有其先入之见。总之在这点上,我们谈得并不投机。

周作人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伪职是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说得上一个拿印把子的高级负责伪官。所幸他在抗战胜利之前,早已被人挤下了台,在被逮之日,只不过担任一个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会议的委员闲职,因此法官在审讯之后,网开一面,只判了他十四年徒刑,没有让他追随他的同道梅、林于地下,说来,亦云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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