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魔王胆小畏死
丁的身体本来便很荏弱,在久经羁押、长期紧张之后,越发感到身心俱疲,不巧的是,他在受审之际,更碰上位汉奸们人人畏之如虎的“金剥皮”。
原来,在南京首都高等法院成立之初,审理刑事案件法庭共有刑一、刑二两庭,分由金世鼎及葛之覃担任庭长。刑一庭长金氏生性严谨,处世刻板,自从在巴黎大学荣获法学博士归国之后,在课堂教书固然是一板一眼,不苟言笑,在法庭审案一样也是执法如山,严苛无比。倒是以书记官长兼任刑二庭长的葛氏,为人处世比较宽厚温和,在审案时更是有点婆婆妈妈地善待被告,他们两位在法界都很有成就,金氏在审完汉奸案件之后即升任最高法院推事,赴台后,更久任执掌解释法律大权的大法官之职。至于葛氏,则在国府迁台之前,即奉命接任台湾高等法院院长,主持台湾全岛司法业务。
犹忆在首都高院接下审奸重任之初,以刑法权威学者名世的赵琛院长为慎重,对巨奸大恶如梅思平、林柏生及周佛海辈,都亲自莅庭审理,其后行政事务加剧,始将审奸任务交付金、葛两位庭长,同时,复因葛氏兼任书记官长,无法专心审案,因此金氏几乎包办了后期的审奸重任。
丁默邨受审之日较迟,案子也就分在金庭长手里,一方面,金氏审案素来严厉,一方面司法方面也想及早结束几近两年的审奸业务,因此轮到丁默邨上庭时,审讯程序往往一口气拖长到八九小时之久。金庭长这人出名的身体好,在庭上一坐,八九小时不吃不喝不拉,一点也不在乎,其他人便多承受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