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讲话,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前进同时又面临严峻挑战的历史时期。在这种形势下,特别是在我们遭遇那场政治风波期间和之后,邓小平清醒地告诫我们:“十三大政治报告是经过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个字都不能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96页。;“我们原来制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照样干下去,坚定不移地干下去”《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07页。。在邓小平的正确指引下,这几年我们党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保证了我国改革和开放事业的健康发展。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面对复杂的国际和国内形势,邓小平极为强调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他说:“总之,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中国一定要发展,改革开放一定要继续,生产力一定要以适当的速度持续增长,人民生活一定要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一步步改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24、327页。;“综观全局,不管怎么变化,我们要真正扎扎实实地抓好这十年建设,不要耽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54页。。正是在邓小平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党的全部工作始终紧紧围绕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展开,没有离开或干扰这个中心。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受当时的国际大背景影响,搞私有化、政治多元化、多党制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曾经一度甚嚣尘上。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能否牢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乎社会的稳定,关乎社会主义的存亡。因此,邓小平在这一时期反复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在那场政治风波还处于萌芽状态的时候,他就强调:“没有四个坚持,中国就乱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86页。1989年5月,在政治风波尚没有平息的时候,面对严重的形势,邓小平进一步强调:“中国不搞四个坚持能行吗?人民民主专政能不用吗?坚持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不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不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个根本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99页。邓小平在政治风波平息后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讲话时又进一步重审:“四个坚持本身没有错,如果说有错误的话,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不够一贯,没有把它作为基本思想来教育人民,教育学生,教育全体干部和共产党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05页。历史已经证明,正是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才使我们在苏东发生剧变的国际大背景下,保证了我们的事业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面对当时严峻的国际和国内形势,面对政治风波之后一些人从“左”的方面对改革开放政策的质疑,邓小平高瞻远瞩,明确地反复强调:“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几十年不变,一直要讲到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96页。“改革开放放弃不得。如果固守成规,照过去的老框框一模一样地搞,没有一些试验、一些尝试,包括受一些挫折、有一些失败的尝试,肯定达不到我们的战略目标。我们一定要真正地搞改革开放,不能关起门来搞。”《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18页。“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这方面道理也要讲够。”《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68页。正是在邓小平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党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不变,保证了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总之,牢牢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保证了我们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正确方向,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重大成就。
同时,我们党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巨大胜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使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1989年9月,江泽民在庆祝建国四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对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行了系统的总结,着重阐述了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统一认识的十个关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的关系;经济发展和治理整顿的关系;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与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关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多种分配形式的关系;加强基础产业与调整经济结构的关系;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关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加强工人阶级领导,巩固工农联盟与增强全国各民族大团结的关系;加强党的领导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关系。这篇讲话,从如何处理好十个关系的角度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新形势下的“论十大关系”。
1990年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这个文件在总结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二条原则:第一,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第二,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第三,经过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其他领域的管理体制。第四,采取各种形式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第五,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第六,积极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市场经济。第七,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鼓励先富起来的帮助未富起来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第八,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第九,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第十,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第十一,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第十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十二条原则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发展,对中国式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又有了新的成果。
1991年7月江泽民在庆祝建党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了进一步阐述。他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的适当发展,既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搞单一的公有制,又不能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搞私有制;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既要克服过分集中、管得过多的弊端,又不能过于分散和削弱宏观调控。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削弱和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度,不能搞西方那种议会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不能搞西方那种多党制。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必须坚持“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允许反社会主义的东西泛滥;必须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不允许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这是从经济、政治、文化三大纲领的角度勾勒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体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