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凯和罗斯玛丽在布拉德福德公寓楼租了一套公寓,哈奇大吃一惊。因为在他看来,布拉德福德是一个“危险地带”,于是就试图说服他们放弃租那公寓。
一九六二年六月,罗斯玛丽第一次来纽约时,她和另一个奥马哈女孩以及两个亚特兰大女孩,在莱克星顿大道南部合租了一套公寓,哈奇就住在她们隔壁。这几个女孩的到来使得他再次成为一名全职父亲,但是,他很不情愿扮演这个角色,因为他的两个亲生女儿已经够让他操心的了。但尽管如此,女孩子们已经拿他当父亲来看待了。哈奇总能在危难关头及时出现,比如,某天晚上着火,他从火灾逃生口处救下一个人;还有一次,珍妮差点儿噎死,也是被他及时抢救。哈奇是个英国人,今年五十四岁,全名是爱德华·哈钦斯,曾用三个笔名写过三部不同的男孩历险记。
哈奇对罗斯玛丽的关照,如同一场及时雨洒向她干渴的心灵。罗斯玛丽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上面的五个哥哥姐姐很早就已成家,并且离父母都不远。她离开家乡奥马哈时,家人都反对,母亲倒没说什么,父亲疑神疑鬼、气急败坏,四个哥哥姐姐也忿忿不平,只有经常酗酒的二哥布莱恩对她说:“走吧,罗西,做你想做的事儿去吧。”临走时还悄悄塞给她一个塑料手提袋,里面装有八十五美元。到了纽约,罗斯玛丽觉得自己很自私,对家人她也深感愧疚。伴着香醇浓郁的茶水,哈奇同罗斯玛丽真挚地交谈,他们讨论有关父母、孩子以及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等问题,罗斯玛丽终于振作起来了!她向哈奇询问了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天主教高中学校里,都是难以启齿的。哈奇还送她到纽约大学去上夜校的哲学课程,并且骄傲地说:“我要把这个满口乡音的卖花女塑造成一位优雅的女伯爵。”机智而调皮的罗斯玛丽则故意用俚语说:“好样的,加油干哦!”
现在,每隔一个月左右,罗斯玛丽和凯都要同哈奇在他们的公寓里共进晚餐。有时轮到哈奇做东,就在外面饭店里吃。凯觉得哈奇这个人有点儿单调乏味,但总还能热情真挚地招待他。哈奇的妻子是剧作家特伦斯·拉蒂根的堂姐,已经去世了,而拉蒂根和哈奇仍然有书信往来。在戏剧界,人情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哪怕像这种非直接的关系也不容忽视。对此,凯心里特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