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的新定义
让我们从谈判的新定义开始我们的谈判之旅吧。首先,给谈判下定义要准确得当。“谈判”、“劝说”、“沟通”、“推销”,这些词语所表示的行为之间并没有差异。因为这些行为的过程都应该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些行为都应从目标开始,都应重点关注人,而且要因时因地制宜。
让我们摒弃这样一些谈判辞令,如“作出一系列的相互让步”或“找到一个积极的解决问题的范围”。那种认为人要么是“乐于合作”要么是“争强好胜”的看法并不正确。人的行为往往由具体情境决定。而人和具体情境并非配合无间、默契十足。
我们给谈判下定义的方式将会有助于你整理自己实际需要做的事情,并让你更清楚地看到谈判的过程。这个新定义有4个层次,第一层最简单浅显。
谈判是这样一个过程:
1. 迫使对方按照你的意愿行事。这包括使用威胁、暴力、蛮横无理,还有赤裸裸的权力运用。这当然是谈判 因为你已经用这样一种方式说服了对方,至少暂时如此。如果对方不按照你的方式来做,你就会将他们揍得鼻青脸肿。这种方法有时的确管用:人们曾在各种战争中取得了胜利,使用武力有时会令人占尽上风。
利用权力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非它不起作用。只要拿出20万亿美元做军费,美国也许就可以在中东为了可以预见的未来为所欲为。只要以无穷无尽的资源为代价,美国也许就可以在阿富汗或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为所欲为。但问题是,使用武力的代价实在太高昂了,武力亦不会变得越来越强大,而且,要想让对方长期保持顺从状态,这需要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我们要问以下问题:武力是利用自身资源的最佳方式吗?武力是实现最终目标的最简单的途径吗?例如,如果你使用了暴力,但并未将对手彻底打垮,那对方也许会继续与你抗衡。如果你威胁对方,对方也会找到一种方式来还击你。通常的情形是,你只是用这种方法压制住对方,让他们不会在今天还击罢了。
在个别的、特殊的情境之中,赤裸裸地动用权力也许可以理解。但是,看到电视或电影中的情节,或听到一些领导的说法,你会认为这是人们的自由选择。事实上,动用权力并不是最理想的选择。毕竟,这一选择并不像其他选择一样有利可图或高度有效。在法庭上与他人对抗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看看这个你就明白了。
2. 让对方按照你的思路思考。这个层次比第一层次要好一些:让对方从你的想法中看到合理的利益。这就是被称为“基于利益的谈判”, 它在许多谈判类书籍中十分常见。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仅靠这种谈判通常无法获胜。在大部分重要的谈判中,情绪因素占有很大的比例。人们经常会做出许多不理性的行为。对对方而言,这场谈判越重要,基于利益的这种谈判就越不起作用。家庭成员对去哪儿度假所产生的争执,或者同事对办公室的分配所引发的争论,这些问题仅靠基于利益的这种谈判是很难解决的。将注意力集中在了解理性的人认为有效的谈判方式,这还远远不够。
接下来,我们将去了解,在谈判、劝说以及沟通的过程中,真正起作用的究竟是什么。在和他人进行谈判的过程中,这才是通往成功的起点。
3. 让对方理解你想让他们理解的观念。现在,你看待世界的方式与对方相同。你正在想办法要改变对方的观念。你正在从对方脑海中的图像入手。想说服对方改变观念,这是正确的起点。
错误的观念 通常是沟通失败造成的 会在每一天、每个地方导致冲突和谈判破裂。对成功的谈判而言,了解对方的观念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环节。之后,你便可以采用渐进式策略逐渐转变对方的观念。这样会有效缩短谈判时间,增强谈判的自我实施能力,使谈判更轻松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