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一、赞比亚国父——卡翁达(8)

18岁走天涯 作者:王佳


三次入狱

作为职业政治家,卡翁达一生中有三次因政治原因失去自由,身陷囵圄。

第一次被捕是在1955年初,罪名是非法拥有违禁书刊。好在刑期不长,只有两个月。

1953年8月,卡翁达当选非洲人国民大会总书记,迁居卢萨卡,开始其领导赞比亚人民争取独立的反殖民统治斗争的生涯,并于当年向英国女王发出一份由120多名酋长签名的请愿书,这被殖民主义者视为叛逆的举动激怒了当局。于是,当局下决心将这位反叛首领投入监狱。

1955年1月6日夜,卡翁达刚从外地回到卢萨卡家中睡下不久,便被惊恐的妻子叫醒,说有两个白人要见他。卡翁达以为是报社记者,穿好衣服走出房门,却见到两个表情严肃的白人向他亮出一张叫做‘搜查证’的蓝色公文。随即,带卡翁达去他们的办公室,搜出一捆《非洲和殖民世界》的杂志及一封卡翁达写给英国议员的信。这些杂志上刊登了格温贝动乱事件的报道,被北罗得西亚当局宣布为‘非法违禁出版物’。为避免麻烦,卡翁达曾将这些刊物打捆准备送往南罗得西亚,后因事忘记了,结果招来此祸。正在搜查中,非洲人国民大会主席恩坎布拉先生也被押进来,卡翁达不无歉意地告称,未能及时处理这些违禁刊物。

最终,卡翁达和恩坎布拉先生不得不在监狱里做了两个月的苦役。

也许是年头已久,谈到第二次入狱,卡翁达语气平和,毫无怨恨。

那次被捕也是在赞比亚独立之前。1959年3月11日,卡翁达及其同事们都被置于警察的严密跟踪、监视之下,他们已经预料到即将发生的事。回家前,大家打趣说:与其在这里被捕,还不如先回家安排一下家人为好。当夜,一辆摩托车驶进家门,强烈的照明灯光射进室内,卡翁达催促妻子穿好衣服,还未及开门,一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已冲进卧室,强迫他在一张纸上签名。卡翁达望着两个幼子和无助的妻子,默默地签署名字,跟警察上一辆吉普车。

这次被捕的罪名是两项:一是图谋不轨;二是主持召开非法聚会。二罪并罚,刑期为9个月。服刑初期,卡翁达是在卢萨卡中央监狱,1955年曾与恩坎布拉先生同住过的牢房。令他感到欣慰的是,牢房里的条件较前有所改善,不仅有了床单、枕头,还有一套睡衣。后来,卡翁达被转送到索尔茨伯里中央监狱。作为特殊囚犯,他被分配到图书装订组,劳动强度不大,工作之余还允许读书。也许是因为卡翁达吃素的缘故,他曾被安排到监狱厨房当过一段大厨。最令他感到满意的是每月可以看一场电影,既能够观看钟爱的电影,还可以长时间停留在露天,观赏晴朗的夜空。这对于一个失去自由的人是那样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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