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帕克写道,达尔文的进化论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如果这一理论是正确的,“竞争与合作、自私与无私”是不可能并存的。是的,进化论的代名词——基于竞争的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似乎不允许合作;但是就像科学界时有发生的一样,如果你能完全了解一个理论,你就会对它有更为深入的认识,而对于进化论而言更是如此,甚至连迪帕克或许都会赞同。
据说爱因斯坦曾评论说,任何事都应该越简单越好,但不能过于简单。这一点我完全赞同。竞争和合作、自私与无私能并存吗?理查德?道金斯50年前将他的著作命名为“自私的基因”,但他现在却想换个术语,因为他觉得最初创造出的这个术语具有误导性。或许这真的是个问题,因为人们只是广泛引用他的书名或这个术语,而大多数人甚至都没有读过这部著作。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人们更多的是将他的书当做他们文章的某个脚注而已。如果再让他选择一个新的术语,或许他会将其命名为“合作基因”。这听起来可能很奇怪,因为一个特定的基因怎么可能既被描述为自私的,又被描述为合作的呢?以下就是原因所在。
让我们来看看迪帕克提到的自杀式蜜蜂,它们属于膜翅目昆虫,蚂蚁和黄蜂也同属该目。这些昆虫的主要特点就是它们的利他主义和合作行为。这些昆虫的社会体系就像一个统一的生命体,它们中的大多数是无生殖能力的工蜂。一些工蜂的任务是照顾蜂巢,还有一些负责与敌人作战,另外一些则负责寻找食物。当侵入者来临时,负责作战的工蜂就会击退侵入者,它们就像我们体内的免疫系统;所有蜜蜂的新陈代谢可以调节蜂巢的温度,就像人类身体调节自身的体温一样,尽管蜜蜂不是“温血”动物。在每种膜翅目昆虫内部,都有少数负责繁衍后代的昆虫——雌性蜂后和雄蜂,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它们的基因链得以延续。在分工非常细化的社会体系中,蜂后和雄蜂什么都不做,只负责生育,而寻找食物、防卫和照顾蜂巢的任务则由不同的工蜂承担。每个雌性膜翅目昆虫体内的基因都有可能变成工蜂,甚至蜂后。但就像我在上一章说到的,这一基因是否能被激活取决于环境,在这个例子中,雌蜂能否获得足够的食物这一环境就决定了它能否将它的基因培养成某个工蜂或蜂后。
在这种社会结构中,工蜂在蛰完入侵者后会死去的自杀行为对于整个蜂群的进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这并没有降低它们基因的存活概率(工蜂没有生殖能力),反而增加了整个蜂群的生存概率,以及有繁衍能力的雌蜂的生存概率。正如道金斯写到的一样,“单个无生殖能力的工蜂的死亡对其基因的影响就像秋天一片掉落的树叶对树的基因产生的影响一样,无足轻重。”
但还有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工蜂的生殖能力会像一个毫无用处的附属物一样萎缩掉呢(工蜂是性器官未发育完全的雌蜂)?难道真的是因为与自己生育后代相比,去帮助蜂后(它们的母亲)繁衍后代,将它们的基因遗传下去更有益吗?难道它们这样做同样是为了它们基因的生存吗?答案令人震惊。对于大多数动物(除了双胞胎以外)来说,一个雌性与其后代的关系(基因更为相似)要比与她姐妹的关系更近。但是当科学家们研究了膜翅目昆虫的繁衍过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由于蜜蜂的特殊繁衍方式,蜂后的基因更接近于其姐妹,而不是它的孩子。基因鼓励工蜂为了蜂群的利益而牺牲自己,这样可以促进蜂后繁衍,因此工蜂的生殖能力对它们的基因遗传变得无足轻重,最后它们也就失去了生殖能力。这些自杀式的蜜蜂看起来真的很无私,但是他们的行为却是为了自身基因遗传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