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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 星期三(2004年)阿扁出庭作证
台湾的台 作者:到尾
继李登辉在“兴票案”中以证人身份出庭,阿扁因为“花莲选举贿选案”而出庭作证,这是第二次台湾司法史上“最高领导”出庭作证。这也让传讯他到案的检察官李子春惹了一身腥,认为他是故意的。不管如何,四年后,阿扁又上法庭了,而且这次他不是以证人的身份出庭而是以被告身份,这次可没人对检察官指指点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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