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 集体性的动员与参与(1)

行为艺术与心灵治愈 作者:蔡青


在哲学家塞尔(Serrle)看来,人类的现实生活是一个结构异常复杂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有个体心灵的部分、有集体的部分、有集体意识构造的部分、有政治的维度、有经济的维度、有比较“硬”的事实的维度、也有比较“软”的审美的维度。其中的社会实在层面就绝对不能够还原为个体意识,而只能够被归结为集体意向性的构造。

斯潘塞·图尼克(Spencer Tunick)在纽约发起的群体祼体艺术拍照活动,是集体性的动员最典型的例子。他在网上或报上传达公告,征集自愿者,第一次在时代广场的拍摄是在凌晨的4点钟,要偷偷地开始。出乎意料的是有上百人响应,人们在有组织的情况下快速地脱衣,冲上大街拍照,当警察来抓走艺术家时,拍照工作已经完成了。图尼克先后几次进出法院,都因艺术创作的理由被律师保出,他还继续做,而且越做响应他的人越多,这是什么道理? 他每到一个城市,这个城市的男男女女就脱光了响应他的“群体裸拍”行为计划。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群众这样积极自愿参与艺术家的创作?我想,其一是群众对艺术家工作的好奇,认为参与艺术家的工作是一个不错的经历;其二是这种群体活动从没有发生过,在他们平淡无奇的生活中增添了一些光亮;其三是通过这个集体活动,可以分享一个共同的体验,也可以看到平常看不到的景象。我想这个行为的成功也正在于此,它与民众息息相关,人们可以很容易地理解这个行为的乐趣,没胆的放胆,想饱眼福的尽管享用,人们聚在一起享受艺术的阳光雨露。“图尼克的人群计划,从一个地方接着到另一个地方展开,以照片和录像做记录,他的这个公共行为艺术被称为‘新一代的日常主义’,鼓励人们寻找后工业城市的空间。”

法国哲学家莫里斯认为:“如果从自己的身体‘出发’我能够理解他人的身体和存在,如果我的‘意识’和我的‘身体’的共现延伸到了他人和我的共现之中,这是因为‘我能’和‘别人存在’从此以后隶属于同一世界,是因为自己的身体是他人的反射,设身处地是我的肉身化的共鸣,是因为感观的闪现使它们在起源的绝对在场中成为可替换的。他人是一个投射到外面的自我……”

生活在纽约的台湾艺术家李明维曾在上大学时做过一个作品,由于他刚来到美国,人生地疏,他想到改变这种寂寞情况的关键是认识朋友,这样他产生了一个行为方案,就是每周有一日请一陌生人来家里用餐,他为自己和客人做饭,这样他认识了许多朋友,人们也通过这个机会认识了艺术家。这个行为方案是在生活处境中产生的,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个礼物。他还有件经典作品,他在一个城市放了10张用10美金纸币做的“软雕塑”,给了10个本地人,雕塑做成各种形状,有船、飞机等等,将这些物件送给人们,由接收的人随意使用,只是约好一年后再来回访他们。一年后当他回来时,那10美金在不同人手上变成不同的物品,有的买了鞋,有的换成玩具,而唯一保留下原样艺术品的是一个流浪汉,他仍然保存着最初纸形的“软雕塑”,他想这是一个艺术家的作品,这是珍贵的,要保留原样,可以想象艺术家的这个小作品给了他不少慰藉,使他在艰难的生活中体会到安慰。

“当我们从身体通向事物时,我们既不是从原点走向结果,也不是从手段走向目的:我们参与了一种增殖,一种侵犯或者跨越:这预示了从单独自己向别人,从‘唯我论的’事物向主体间事物的过渡。”法国哲学家莫里斯在他的《哲学赞词》中这样指出由个人引向群体的意味,这在成都女艺术家陈秋林的作品中得到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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