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见陆先生说什么吗,镜头盖放下你就可以走了。趁我们还没打算追究你刚才打断拍摄的责任。”
“我不是故意打断你们的拍摄。我自己新买的手机刚才也打了水漂。”我急忙解释。
“呵,你的手机多少钱,三千,四千?陆先生被你砸坏的镜头是手机价钱的十倍都不止!赶紧走!”
他说完最后这句话我就完完全全忘记自己是来道歉的了,我转过身,冷笑着打量他:“不是很有钱吗,还在乎一个破镜头?摄影师哈里斯说过要获得拍摄技艺是靠功力而不是靠财力。真有本事的话,用廉价镜头也能拍出精品。”
说完之后我把镜头盖重重拍在那个姓陆的面前,走出房门的时候,听见助理对我竟然知道摄影师哈里斯几乎跌破眼镜。
“切,瞎了他的狗眼,姐姐我身上别着那么大个摄影社社员的徽章他都看不见!”出来的时候我找个公话超市接着给思蜀打电话,她似乎兴致不高,说话也是敷敷衍衍。
“你怎么了,思蜀?”
“我已经进了新货,有一半不是原单。但是我觉得质量不比原单差,如果你坚决反对的话,这部分衣服就我自己来拍照,编辑,上新。但是到时候卖出去所有衣服的利润我们还是对半。可以吧?”
“……你觉得你做得多,我做得少,但我们还分一样的钱,我就会很开心觉得赚了吗?”
那边不说话,我强忍着摔电话的冲动轻轻扣上话筒。
我是比思蜀更需要钱。自从爸妈离婚,爸爸有了新的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妈妈伤心欲绝之下决定回去老家,我就已经没有什么再可以依靠的经济来源。
思蜀以前说过,我没饭吃的时候要去她家蹭饭,我不想回家可以去她家睡。她还说过,轻微,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愿意和你分享我有的一切。我爸妈每个月打很多的生活费给我,我们可以买一样的衣服,一样的鞋子,一样的包包。
这些话,是在我第一次光着脚披头散发满身淤青地出现在她家门口那天晚上,她心疼地搂着我说的。
现在我忽然想知道,她对我这份友情里,是否也带着几分居高临下的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