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埋着头往前冲,出了校门就大马路,这个时间车流如洪,我在马路中间穿来穿去,所有的车要不就是载了客,要不就是看见我跟疯子一样加速开走。
我几乎绝望的时候,一辆迈巴赫从校门口优雅地驶出来,我想都没想就立刻以光一般速度扑了上去。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当姓陆的男人侧头看着我的时候,我忽然发现他的眼神比从四面八方像我涌来的风温暖多了。
我抓住后视镜急切地问,“不好意思麻烦你,可不可以带我一程,只要到能打得到车的地方放下我就好!”
他没做声,是单恋在打开后座的门,招手示意我先上车。
等到单恋递给我一张纸巾的时候,我摸一摸脸才发现自己满脸都是泪水。难怪陆刚才的眼神稍稍柔软,像有种看见流浪猫狗之类的恻隐之心。
单恋告诉我她正好花粉过敏要去医院。路上我听见她叫亦琛,才知道他的名字叫陆亦琛。下车的时候,我向他道谢,他神色冷淡地点点头,转身护着单恋走向挂号室。
进病房之前,我都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是继续喊爸爸,还是改口叫叔叔。
大肚女人看见我来,微微侧身,让开逼仄的过道。我的视线漫过洁白的床褥,最终落在一截透明的针管上。
滴答滴答,透明的药水有着秒钟相同的频率,我记忆里也有这样寂静而孤单的时刻。呆呆地看着药水从透明的管子一点点输入静脉。
那时我十三岁。在得知身世真相的前夕。我脚上长了良性肿瘤,被爸爸带着去医院做激光手术。对医生来说是个比抠脚还简单的小手术,对我来说,那个伤口是我永不能触碰的疼痛。
自我从手术台上下来,直到我单脚艰难地跳回家。由始至终他都没有哪怕稍稍搀扶我一下子。
我深吸一口气走在床边坐下,他看见我,蠕动嘴唇干巴巴地蹦出一句,你妈让你来的吧。
“嗯,她来让我帮她看看你死了没。”
他睁圆了眼睛瞪我,我多希望他能跳起来煽我一巴掌,或者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你这个不孝女!可是他比我想的更狠,他说:“我死了也不用你们拜祭!”
“那好,再见。”
我起身走出房间,那一扇房门嘭一下关出我们的裂痕,一声就震断了我回头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