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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为什么要立遗嘱(6)

传递财富传递爱 作者:陈凯


作者解读:德法相融,才能天下太平

我很理解大多数人的看法。"礼义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老太爷端坐中庭,大小各房两边伺候,一副多么温馨感人的画面。"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种田","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人的理想啊。

然而,理想总归是理想,家庭和睦既要靠礼教道德,也要靠法律意识。在法院大门敞开的今天,光靠老太爷一句话可保不住安定团结的万年江山。古时候大家庭聚族而居,几百号人不分家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天要是两兄弟结婚了还没分家,那可就是新闻了!

斯人已去,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家人同室操戈、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甚至可以说是普遍现象。

这种情况的发生,固然有道德层面的原因,但大多数情况下,却是因为双方立场和思路不同,相互猜疑、互不体谅导致的。如果有一份遗嘱,对有关问题仔细安排,并督促后人和谐处理,肯定会起到更好的作用。

普通家庭由于亡者没有遗嘱导致纠纷的比比皆是,即使是原来很和睦的家庭,由于各自的立场和想法不同,各自都觉得自己有难处,挺委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发生了很多耐人寻味的故事。

小时候在农村,要是有人家里办丧事,我们经常很好奇地看见人家门口坐着一位老太太,神魂颠倒、摇头晃脑,不知道是哀号呢,还是唱歌,拖长腔调干嚎:"你~怎么没留一~句话就走~了呀!"

现在才知道这句话的重要性,真可谓是:遗一言而家齐,失一言而家乱啊!相关案例2:没有遗嘱,亡夫50万私房钱妻子竟无法取出

据报道,温州的陈女士在收拾丈夫遗物时,意外发现两张银行存单,她于是代表孩子和自己到银行领钱,可银行不予领取。

2002年,陈女士丈夫方某以储蓄形式分批存进银行50余万元。第二年,方某因患癌症亡故。

2004年,陈女士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这两张存单,就到银行领取存款。但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要求陈女士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陈女士到公证处申请进行公证,却被拒绝。

公证处认为方某未立遗嘱指定陈女士继承,且根据核实,方某生前在河南平顶山市经商期间,跟当地一女子共同生活多年,不清楚是否生育子女,经委托平顶山公证处调查,也无法查清。因此,鉴于继承人的范围不能确定,存在可能损害未知继承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不予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诉至法院。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取回了丈夫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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