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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为什么要立遗嘱(8)

传递财富传递爱 作者:陈凯


相关案例:公房拆迁,谁有权继承众说纷纭

据上海某媒体报道,赵先生的父母亲住在位于黄浦区的公房内,2003年其母亲去世前,父母亲将房屋购买下来,但房产证一直未办理。该房屋内有赵先生父亲和儿子及妹妹等人四个户口。2009年,黄浦区政府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拆迁。赵先生因为考虑到儿子的户口在该拆迁房屋内,所以也很关心拆迁的相关事宜,经常向其父亲打听。2009年某日,赵先生经过老房子时,发现老房子已经被拆掉一半了,之后他通过各种途径提出异议,拆迁部门以已与其他家属签订拆迁协议为由,拒绝做任何改正,并表示赵先生可以向其他家人主张权利,与拆迁人无关。

赵先生将拆迁部门诉至法院,双方就赵先生是否有权领取拆迁款各执一词。

赵先生认为,母亲去世后,自己就继承了一部分房产权利,拆迁部门没有与自己协商,就发放拆迁款给其他亲属,而且没有明确自己应得的份额,应当予以赔偿。

拆迁部门认为,该房没有赵先生母亲的产权登记,赵先生母亲在该房取得房产证前去世,无法确认其所有人身份,因此赵先生是否有权继承,尚不明确。

此案最终调解解决。作者解读:法律,看上去很美

大家注意这篇报道的最后一句话:"此案最终调解解决"。

这种结果可以这样解读: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也无法确认谁有理,谁没理,最后只好"调解"了。

作为搞法律的人,见到大家都这么信赖法律,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如果负责任地说,应该说,我们的法律恐怕对这种信赖是不太负责任了。

话说26年前,公元1985年,伟大的《继承法》一声炮响,为中国人民送来了37条重要指导(继承法全文37条),刚刚靠"一根扁担两个筐,工资赶上胡耀邦"的人们,从此有了分家争产的法律保障。

今天,人们"不用扁担不用筐,轻敲鼠标赚钱忙",而我们伟大的《继承法》还在很负责任地教你怎么分扁担怎么分筐,您老人家要是问它一句:"不要扁担了,我们有车!",它大约会立刻做出"车归老大,牛归老二,老三得牛粪,种地用得上"的重要指示。

敢情它以为大家分的是"牛车"呢。

您要再问一句,"计算机怎么分呢?",它要说"算盘计算器,一人得一个",您可别着急,1985年计算机还没普及呢!您要跟它说"你OUT了!"它保准啪一下立正敬礼:"为人民服务!"

25年前,我们没有打印机。25年后的今天,很多人离开电脑已经不会写字了。25年前,我们不知道什么是股票,25年后的今天,除了炒股,我们还会炒基金、外汇和期货,甚至炒港股。25年前,《继承法》开创了历史,25年后的今天,面对多变的世界,这部法律有太多无法解决的问题。25年前,它确实很美,25年后的今天,我们只能说,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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