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爱的人,遗嘱和你们有关
"你说,当一个人病得没有希望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选择安乐死?"妻子眼睛忽闪忽闪地望着我。
"你说呢?"我笑了。
"不知道啊,恐怕到时候,这个人想说已经说不出来,而别人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
其实,妻子不知道,有一种困境叫"脑死亡"。中国还没有制订脑死亡的标准,判断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
当一个人的心脏还在跳动,大脑却已经部分或者全部死亡的时候,病人已经复苏无望,是否要继续治疗,是否停止供给营养和药物,怎样才是最好的选择,这些都存在着很大争议。此时的病人家属,是很难做出决断的,可以说左右为难。如果病人提前有安排,其实是减轻了家属的负担。
葬礼其实也是容易造成家属负担的事情。葬礼太隆重,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恐怕也不符合本人的意愿。葬礼不隆重,家属又于心不忍。此类问题还包括仪式邀请什么人参加,骨灰怎么处理,墓志铭怎么写,等等等等。
我们来看看王选院士的选择。相关案例1:王选院士的遗嘱
王选院士是汉字激光照排系统的创始人,他改写了汉字印刷的历史。
王选院士生前留下的遗嘱内容如下:
第一,人总有一死,这次患肺癌,即使有扩散,我将尽我最大努力,像当年攻克科研难关那样,顽强地与疾病斗争,争取恢复到轻度工作的水平。我还能为国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第二,一旦医生会诊确定已全面转移,并经中医试验治疗无效,医生认为已为不治之症,只是延长寿命而已,则我坚决要求"安乐死",我的妻子陈堃也支持这样做,我们两人都很想得开,我们不愿意浪费国家和医生们的财力物力和精力。这点恳求领导给予满足,我要带头推动"安乐死"。
第三,在安乐死或正常脑死亡时,立即捐献我身上所有有用的东西,包括角膜,以挽救更多的生命。
第四,我死之后,在取出有用器官后,请务必于12小时之内送火葬场,家属不要陪同,只需少数人执行,骨灰不保留。12小时内火化完成,就可以完全避免遗体告别、追悼会等我最最反对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