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时任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刘某丧妻。两年后,刘某即将离休前,迎娶了宜宾某企业的退休护士欧女士。
不料,这桩黄昏恋遭到刘家两个儿子的极力反对,从欧女士踏进刘家的第一天起,家庭风波愈演愈烈。
欧女士指责刘家两个儿子干涉婚姻自由,对老人十分不孝。
刘某的儿子则认为他提出诉讼的原因,源于前不久欧女士在当地媒体打出的一则卖房广告。这栋房子本是母亲在世时与父亲共同购置的。儿子们担心,如果父亲的房子被变卖,将直接影响父亲后半生的生活保障。于是,兄弟俩一纸诉状将父亲和继母推上被告席,要求依法分割母亲留下的房产及其他遗产。
作者解读:安排好遗产,才是关心子女
刘检察长的儿子们关心老人家是好事,关心自己的继承份额也是正常,但如果干涉婚姻自由,就有点不应该。
无论是老人,还是年轻人,无论风华正茂,还是已近黄昏,配偶去世后再婚,是很平常的事情,理应得到尊重。做为子女的,无论是已经长大成人,还是尚处青春叛逆期,都应该尊重自己父母的选择,不能进行干扰。
但是,那些为人父母的,也要好好考虑一下:在自己去世后,财产问题是否会成为孩子与新家庭之间战争的导火索。
原有家庭的财产为什么会成为战争的导火索呢?
一是前面所讲到的,新家庭和原有家庭的财产发生混淆。
另一种情况是新家庭使用原家庭的财产。
有一次我的助手接待了一个特殊的咨询,是一个还在校的大学生。
大学生来咨询我们确实很少遇到。
他说遇到一件很矛盾的事情,因为他的家庭也是那种组合家庭。他父亲去世后,母亲嫁给了现在的继父,继父带了一个弟弟和他们组合了一个新家庭。他父亲生前是一个企业老总,留下了很大一个工厂。父亲去世以后,母亲一个人打理不过来,继父给了很大的帮助,后来母亲因为各种原因干脆在家休息,工厂就由继父打理了。
现在他MBA马上就要毕业了,在企业管理的很多问题上和继父有不同意见,但从小就和继父关系很好,情同父子,现在他想让继父退休又说不出口,继父也没有要让他来管理厂子的想法,他现在比较苦恼。
我们分析,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产生了家庭感情,继父母扮演着抚养人和监护人的角色,由于传统的家长观念和相关制度缺失的原因,这种角色容易导致继父母对继子女应当享有的遗产权利的遗忘或者漠视,继而根据自己的家庭需要对遗产进行支配,导致财产混同,甚至子女成年后对遗产的支配权也无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