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希拉里
我对音乐最早的记忆是聆听妈妈的广播。收音机就放在碗柜上,我记得,当外婆把我举起来,轻轻地放在收音机边上,她显得有多兴奋。“来,希拉里,我们来听妈妈弹钢琴。”播音员说话了,外婆让我安静下来,“今天的独奏由年轻的英国钢琴家艾丽丝·格里普担纲,她将演奏巴赫、舒曼和勃拉姆斯的曲目。”
通过收音机聆听妈妈的演奏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妙不可言:我知道这很了不起,我知道这是妈妈在弹,那些曲子过去我听她练过好多遍了。有时,我能听见她的呼吸声,时而深沉,时而急促。屋里的一切都凝滞不动了,我感到一种近乎神圣的敬畏。外婆坐在椅子里一动也不动。我想知道妈妈和钢琴究竟是怎样被装到这么小的一个盒子里去的——这个疑问困惑了我好几年。她离我似乎这么近,以至于我期望看到她演奏完后能从收音机里爬出来。妈妈来自德文郡。她的母亲,出生时名叫莫德·维多利亚·米切尔,是一个航海家庭七个孩子中最小的。他们在普利茅斯的巴比肯镇上的一间小屋里艰难度日,日子过得极其节俭。外婆的父亲捕鱼为生,那些鱼通常也晒干或腌着吃。外婆常被打发去买东西,拿牛奶,装在大罐里带回来。东西一点都不浪费:就连鸡腿骨上的肉也要刮下来弄成一道菜。
衣服都是代代相传,包括鞋子,那些鞋子穿着挤脚,常引起拇囊肿。烤面包都是借用当地面包师的烤炉——整炉的面包和水果蛋糕一股脑儿地烤。尽管没有玩具,当然也没钱去买,但外婆说他们总是忙碌而快乐,还有,采到春天里第一株白屈菜的孩子还能得到一个法寻。
孩子们一毕业就工作了。外婆最喜欢的兄弟约翰参了军,而且干得非常出色,逐渐地也指挥起一支部队。她的另一个兄弟比尔,靠着谎报年龄——说他十四了,而实际上只有十二岁—才得以被海军录取。他是被扔到船外才学会游泳的。至于外婆的姐妹,弗洛丽原本是孪生,但另一个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她一直都那么优雅,后来成了一个女帽设计师;埃姆在当地一户叫瑟普尔的推销员家里帮佣,在那里待了不少年头;汉娜成了个厨师。
外婆还只有十岁的时候,她母亲瘫痪了,卧床不起。于是外婆——小莫德·维多利亚——毫无疑问,离开了学校照料母亲,并操持起这个家,做饭、洗衣服、买东西全包了。过了些时候,点名官来查询莫德为什么不在学校,当他看到这个家的情形,略有所悟地走了。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她母亲去世,差不多有十年光景。
外婆十八岁时遇见了威廉·亨利·格里普,两人从订婚到结婚经过了七年的时间。他是个细木工人,当初他俩谁也没考虑结婚,直到他们造好了房子。房子就在第十六老公园路,装修好之后,他们结婚,搬了进去。外婆的父亲退休后,连同她的大姐,埃姆姨婆(爱玛·路易丝·费尔柴尔德)也搬进去住了。
埃姆姨婆嫁给了一个商船海员,两人只做了一夜夫妻,新婚丈夫就启程远航环游世界去了。几个月之后,他染上热带病去世了。埃姆姨婆身心交瘁,他们的小生命也胎死腹中。 1914年 6月 3日,外婆生了一个健康的女孩,小宝宝成了这个大家庭的快乐之源。取什么名字大家谁也没想好,在外婆收到许多美丽的花束之后,才给她取了名字。
这个快乐的宝宝——艾丽丝·莫德——就是我们的母亲。外婆用母乳喂养了艾丽丝一年多——那个时候她根本就是一无所有。但是,当外婆看了一趟医生之后,便突然不再喂奶了,因为医生说她应该马上停喂。外婆从腋窝起到腰那儿缠上了一条绷带。接下去的几个星期可谓艰辛。外婆试着换喂牛奶和奶糊,但是,断奶来得那么突然,艾丽丝就改用喉咙吸食,从此就落下了这个毛病,睡觉时就会发作。
打那以后不久,外婆又怀孕了。但就在预产期前不久,来了封电报,是当时两岁的艾丽丝把它拆开的。外婆的兄弟约翰在一次战斗中牺牲了。受到打击的外婆分娩了,产下一个男婴,弱不禁风,只活了几天。外婆第三次怀孕了,但这个男婴死产了。从那以后,她发誓再也不要孩子,永远不跟她丈夫睡觉;艾丽丝便成了唯一的掌上明珠。
五岁那年,她进了地方上的一所学校,起先她很喜欢,但是她天资聪颖,成绩大大超越班上其他同学,这让她不禁有些沮丧。外婆思忖让她学钢琴也许不坏,于是买了一台旧的立式钢琴,又找了个老师。艾丽丝很快就学上了手,进步之神速令人吃惊。很快地,她参加音乐节,总是大获全胜。我吃不准外婆是否充分意识到艾丽丝的资质,但在某次音乐节上,评委威克斯教授看出了这个女孩的潜质,告诉外婆她应该为天才女儿找一个更高级的老师。外婆解释说家里负担不起更多的学费,于是威克斯便主动提出亲自教授。外婆感激地接受了。光阴流逝,事实表明,艾丽丝应该去争取德文波特中学的奖学金。她如愿以偿,生活也就此改观。她终于获得了学校的鼓励,琴艺与成绩都进步非凡。
她也喜欢她的家庭生活。周末,一家子喜欢去达特穆尔远足。外婆、外公、埃姆姨婆还有艾丽丝,通常老大清早地就向车站出发,带上水壶、水,还有仔细包裹好的野餐食品。他们乘上蒸汽火车,坐在一排硬邦邦但令人兴奋的座位上,小火车便一路呼哧呼哧、咔嚓咔嚓地向高地驶去。谁也不准把身子探出窗外,生怕被灰尘眯了眼睛,但是,随着那自由天地愈来愈近,艾丽丝的兴奋就再也抑制不住了。火车一停她第一个跑出去,迫不及待地在草地上跳啊蹦啊,跑得很远很远。艾丽丝同她的父亲感情很好。为了支付她的音乐课学费,他在码头兼职打工,干一些诸如清洗、粉刷恶臭难闻的油舱之类的活。他脾气好,温和,爱唱歌,喜欢到维多利亚剧场演出。他最喜欢的是《玩笑警察》。他常带艾丽丝去看他的演出, 但外婆不大去——她总是把剧场和酗酒联系在一起。外公也喜欢足球,到了星期六下午,就会带着艾丽丝去看普利茅斯的阿盖尔队比赛。夏天,他们有时会到海滩去——不放过任何举家旅游的机会,埃姆姨婆也不落下。
艾丽丝在同学和老师中间很有人缘,她擅长表演,在学校的演出里总是担任主角。她的老师莉莲·瓦茨小姐特别支持她,时不时地给她鼓励。她领着姑娘们进行美妙的远足,经常是恰好在黎明前出发,这样她们就能目睹和聆听天空破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