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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丽侠》第十二章:大盗逞淫威(1)

民国丽侠 作者:夏云华


“金凤凰楼”四姐妹离开黑虎寨后,决定去扬抗县找麻代凡报仇雪恨,途中要经过锡州、南常两县,得步行三、四天。途经锡州县城时,“金凤凰楼”四姐妹发现县政府大门口,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一、两百群众。她们挤进去一看,原来大门右侧并排摆着两副棺材,一些披麻戴孝的人在失声痛哭。围观的群众有的在叹息,有的在陪着流泪,几个年轻人手指县政府在高声骂道:“县政府里的人净是些只会吃干饭。嚼人肉、喝人血的狗官,案子一个也不晓得破。要是这样你们就不要占着茅房不拉屎,尽早滚回去!”

“大嫂,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宁锦莉问站在身边的一个妇女。

那妇女瞧了瞧女扮男装的“金凤凰搂”四姐妹说:“好在你们都是男的,要是女的长得这么年轻标致,只要在大庭广众中抛头露面,非遭采花大盗的毒手不可。这不,躺在棺材里的两位姑娘就是被采花大盗所害的。”

“啊!强奸杀人。”齐凰身子抖了抖说。

“强奸是实,当场杀人倒没有。”那妇女咬牙切齿地说,“但比杀人还可恶!这该千刀万剐的采花大盗,在天高夜黑的晚上尽挑漂亮的姑娘和少妇强行奸污,糟蹋后还要在被害人的大门口留下一朵桃花作记号。这不是要人家的命吗,被害的女人还有颜面活在这世上?”她指了指棺材接着说,“这两个姑娘就是咋晚被害后,上吊自杀的。”

金凤气呼呼地说:“这家伙这么嚣张,难道官府就不管不究?”

妇女说:“官府要是得力,能及时抓到采花大盗,人家就不会在县政府门口停尸闹事了。不过话又得说回来,自大前年第一个姑娘遇害起警察局为抓这个采花大盗也没少费力气。怪只怪这个家伙太狡滑,每作一次案便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要过好几个月甚至一年才会再出现一次。昨晚也是碰巧,死者是表姐表妹因半年未见,相约住到一起好聊天讲白话,结果双双遭了毒手。叹,一夜不到,就是两条人命啊。”

“大嫂,这采花大盗是哪里人,长得啥样?”金凤又问道。

“要是晓得他是哪里人,官府不早就将他捉到了。”妇女叽笑似地说,见金凤羞红了脸,她又自打圆场地说,“不过换作是我也会这样问的。至于说他长得啥样,见过他的人全都死了,谁知他是胖是瘦,是高是矮?哦,对了,去年被他糟踢过的‘金丸堂’药店老板邱汀民的闺女邱菊敏临死前据说跟她父母讲了采花大盗的模样,嘱咐父母要为她报仇之后才含恨死去的。”

宁锦莉跟着问了句:“这‘金丸堂’药店在哪里?”

妇女回过头指着对面说:“从前面街口右转走六、七丈远,左手边有间大药店,那就是‘金丸堂’,门楣上挂有招牌,一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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