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利用自己的创造能量时之所以存在问题,部分是由于我们有时候比较狭隘地看待创新力的“资格”造成的。有些人认为创新力是一种艺术追求,它在艺术家的工作室比在会议室更有用。也有人从工作或职业的角度来看待创新力,比如说厨师是创造性工作,会计则不是。为了充分利用梦想训练体系,你需要摒弃这种狭义的观念,形成更宽泛、更广阔的创新力概念。
在个人访谈中,当思想领袖被问及如何定义创新力时,几乎每个受访者都持一种宽泛的观点,下面摘录了我最喜欢的部分定义:
·“从无到有的创建能力”——Izea.com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特德·墨菲(Ted Murphy)
·“用非同寻常的方式想出寻常主意的能力”——Roeper学校校长兰德尔·邓恩(Randall Dunn)
·“接受一种观念、任务、思想或产品并将其加以扩展的能力……转向从未考虑过的方向”——Bare Essentials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伯尼·伯格曼(Bernie Bergman)
·“更多的是一种灵感。具有冒险精神、敢于异想天开。容易接受灵感并愿意自由地发挥灵感。”——OtterBase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杰夫·贝内特(Jeff Bennett)
·“另辟蹊径的激情。努力创新、建设、发明、制造。”——BarComm公司创意总监布赖恩·吉莱斯皮(Brian Gillespie)
·“解决问题。甚至如何擦亮你的皮鞋也可以进行创新。关键是你采用的方法。”——Perich +Partners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埃尔尼·佩里克(Ernie Perich)
·“为了解决问题主动思考、权衡、判断其他途径的能力。留意看待问题的多种不同途径。”——Airfoil公关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丽萨·瓦利–史密斯(Lisa Vallee-Sm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