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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导论》导论(5)

哲学导论 作者:(美)罗伯特·C·所罗门


克力同:依然未变。

苏格拉底:好的生活、美的生活、正义的生活是一回事。这一说法依然有效,是不是?

克力同:是。

苏格拉底:那么,根据我们所同意的,接下来我们必须考察,在雅典人没有赦免我的情况下,企图逃离这里于我而言是否正当。如果这样做是正当的,我们就这样去做;若不是,我们就要抛弃这种想法。克力同,至于你所提及的钱财、声誉、孩子抚养问题,确实是那些人的想法,他们轻易就置人死地,要是可以,又随兴地起死回生,一切皆无思虑。我说的是那些大众。至于我们,我们的论证通向了这一点,如我们刚才所说,唯一有效的考量是,我们贿赂、感谢那些领我逃离这里的人,以及我们自己设法逃生,这样的行为是正当呢,还是完全背理呢。如果这样做是不正当的,那么我们就根本无需考虑我们是否必须要在这里静候待死,或者遭受其他悲苦,而要考虑如何免于作恶。

克力同:我觉得你说得太好了,苏格拉底,那你看我们应当怎么办。

苏格拉底:我亲爱的朋友,让我们一起来考察这个问题吧,在我陈述的时候,你若能提出反驳,就请说,我定会听你的话;但是你若没有异议,我亲爱的克力同,那就请你从现在开始不要再说那一套陈言,劝我违背雅典人的意愿,离开这里。我觉得,重要的是在我就死之前使你信服,而不是要逆你心愿而为……

苏格拉底:那么……我问你:曾与某人达成协约,且又是正当的事,是应当履行呢,还是可以背信负诺呢?

克力同:应当履行。

苏格拉底:由此考虑:如果我们不经国家允许而离开这里,我们不是伤害了那些我们最不应伤害的人吗?我们要不要一直坚持正当的协约?

克力同:我回答不了你的问题,苏格拉底,我不明白。

苏格拉底:请这样想。假设我设想逃离这里,无论人们应称它是什么行为,这时法律和国家来到我们面前,问道:“告诉我,苏格拉底,你想要干什么?你这样的行为不是要毁灭我们的法律,甚至整个城邦吗?或者你认为,法庭判决毫无效力,可以为私人废弃和无视,城邦可能也不会被毁灭?”我们应如何答复这些以及其他类似的论说?人们对此有许多话可说,尤其是代表着我们所毁灭的法律的演说家,他会说法庭的判决必须执行。我们应这样答复,“城邦冤枉了我,它的判决不公”。我们应该这样说,或说这些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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