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者承认他的过错,但他竭尽全力抵抗那种把他的错误看成能左右他的命运的过分观点。他不愿让人把自己看作一个物。他有一个模糊但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同性恋者不是同性恋者,正像这张桌子是一张桌子,或这个红头发的人是红头发的人一样。他似乎一提出错误、一承认错误,就摆脱了所有的错误;他甚至感觉到,心理的绵延通过自身使他可为每一个错误补过,从而构成他那未规定的未来,使他获得新生。他错了吗?就他自己而言,他不是承认了人的实在的特有的、不可还原的特性吗?因此,他的态度包含了对真理的不可否定的理解。但是同时,他需要这种永恒的再生,需要这种为了生存而经常进行的逃避。他必须不断置身于能及范围之外以避开集体的可怕评判。因此,他玩弄“存在”一词。如果他根据“我不是我所是”的意义来理解“我不是同性恋者”这句话,那他事实上是有道理的。这就是说,如果他声称,“在一系列行为被定义为鸡奸者的行为,而且我已经完成这些行为时,那我是同性恋者。但是,从人的实在无法通过行为模式得到最终确定来看,我不是同性恋者”,那是有道理的。但是,他悄悄地滑向了“存在”一词的另一个不同的含义。他根据“不是自在”的意义理解“不存在”。他根据这张桌子不是墨水瓶的意义来表示“不是同性恋者”。他是自欺的。
◆“实际性”与“超越”之间的差异是什么?萨特如何利用这些概念来声称不存在自我同一性?
◆什么是“自欺”?描述一次你处于自欺的情形。
于是,萨特展开了他的理论核心。自欺指向了关于人格的自我同一性的最重要的唯一事实--根本没有任何自我同一性。萨特通过显得有些悖谬的术语告诉我们说:“人是其所不是,人不是其所是。”换言之,无论关于你的事实是什么,你永远是某种超出那些事实的东西。萨特例子中的同性恋者是一个同性恋者,是因为他过去的所有行动和欲望都是一个同性恋者的行动和欲望。他由于拒绝面对他过去的行动,拒绝这些行动指向的他所具有的作为同性恋者的自我同一性,因而陷入了自欺。然而,同时在真正的意义上,他不是一个同性恋者:将来,他可以彻底改变他的生活方式。因此,他若完全接受他作为同性恋者的自我同一性,否认自己可以是别的什么,那他也是自欺。只要一个人还活着,他或她不仅要根据已然确实的事实来确定,也要根据意图、计划、梦想和希望来确定。由于这种复杂性,决定“我是谁”这个问题显得极其复杂。让我们看看选自萨特的著名戏剧《禁闭》(No Exit)中的一幕场景,其中的一个人物(已死,“生活在”地狱中)试图证成他作为一名英雄的形象,尽管他整个一生的事实表明他是一个懦夫。
让-保罗·萨特,《禁闭》①
加尔散:他们把我枪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