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个人与共同体
迄今为止,我们对于笛卡儿模式的辩护和批评都集中于个人。我们考虑的是个人和个人意识,探问它是否符合笛卡儿式的自我图景。然而,还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方案我们仍未讨论(尽管萨特的《禁闭》确实触及到了)。
甚至在对个体自我的论述中,以下这一点也是很明显的,即个体自我很大程度上(若非完全)是一个社会产品,它是一个由社会规定的自我。我们都有在群体中找到自己的经验,在这样的群体中,我们“无法是自己”,甚至更糟,我们据以行动的身份,完全是他人强加给我们的。比如,上学时,我们扮演“学生”的角色,逢迎讨好、受尽压抑,很久之后,我们认识到它不过是一个角色,而且偏偏还是个不让人愉快的角色。如今,我们把它看作是一个角色,只是为了其他人--老师、管理者、父母--的利益,我们才被迫如此“行为”。你开始想知道你身份的其他方面有多少同样是别人强加给你的,而根本不是你选择的,更不要说是你创造的吗?你有多少行为是由父母、社会、电视、电影、朋友和同学所“规定”和“限定”的?随着怀疑的加深,不久你就开始发现你关于自己的思考出现了一个分裂:第一,你有你自己的同一性概念;第二,还有一个一直以来强加给你的同一性概念。这两个概念就像船和岸一样,彼此离得越来越远,而你发现自己陷在两者之间。
因此,我们时代最主要的精神病学家之一R·D·莱因(R. D. Laing)把这个问题看作不仅是我们诸多日常不幸的基础,而且也是我们某些最严重的心理崩溃的原因,就毫不足怪了。莱因把你自己的自我意识与作为他人关注对象强加给你的自我意识之间的断裂,描述为“存在性不安”。内疚就是这种分裂的一个例子,这种情绪一旦过度(如弗洛伊德常常说到的那样),就会导向病态。有一种关于内疚的定义如下:它是一种陷于既需要他人赞同和承认,又觉得自己必须做“自己”的自我意识。因此,我们就会有一个“真正自我”的观念,它隐藏于我们在公共场合、甚至在我们的密友面前呈现出来的面具后面。我们觉得,我们的真实自我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可同时,若不跟他人在一起,我们无法真正存在。
个性与社会的自我同一性之间的张力,是一种极其相对的张力,但是,它事实上是我们整个西方的自我观念的中心。在绝大多数社会中,比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笔下的希腊,一个人总是根据他作为其成员的社会来看待他或她自己的同一性的。他们完全没有与社会相对立的自我观念(比如,苏格拉底在《克力同》中的演说,在我们的导论中有,他在那里说到,事实上,他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反对国家,就无法不背叛自己)。然而,我们自己的自我同一性观念已经变得非常个人主义了,以至于自我同一性实际上是社会同一性这种观念,与那种始于自我和自我意识的自主性的整个笛卡儿传统--以及大部分西方思想--截然相对。比如,尼采甚至认为,自我意识完全多余。
弗里德里希·尼采,论交流意识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