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你以为我是谁?”
“你是米基·帕克。荷兰佬招出你来这儿了。”
“你有病,”他不屑地笑道,“我不知道你他妈的在扯什么!”
这没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的右手插在长外套口袋里,向着他抬起来。
“现在我来告诉你。”我吼道。
他躲开了我鼓囊囊的口袋。
“唉,听着,老哥!”他哀求道,“你弄错人了——说正经的,我不叫米基·帕克,我在旧金山已经整整一年了。”
“你得证明给我看。”
“可以,”他兴奋地说,“你跟我从这边走,我带你去看。我叫瑞恩,一直住在第六大街拐角处。”
“瑞恩?”我问。
“对——约翰·瑞恩。”
这下我可要扣他几分。这个国家里一次都没有用过这个假名的老痞子不超过三个,这简直就是痞子的注册商标!
这位约翰·瑞恩带我走到了位于第六大街的一所房子前。房东太太五十岁左右,脸部线条像用斧子劈出来的,露出来的胳膊上汗毛很重,肌肉发达,好像一个乡下铁匠。她明确地告诉我,她的房客的确在旧金山待了好几个月了,而且她记得这两个月来她每天至少看到他一次。就算我真的怀疑这位瑞恩是我捏造出来的那个来自芝加哥的米基·帕克,我也不会相信这个女人的话。但正因为不是这样,我也就装作对这个答案很满意。
看起来好像一切都没问题了,瑞恩先生被我骗住了,真的相信我把他错当成了另外一个混混,而对阿什克拉夫特的信没兴趣。事情就这么算了的话,我的事应该很保险——相当保险。不过某些细节还是让我很烦恼:这小子吸毒,而且给我的名字听起来假兮兮的,所以……
“你靠什么生活?”我问他。
“我好几个月都没事做了,”他侃侃而谈,“不过我打算下星期跟个哥儿们合伙开个小餐馆。”
“咱们上你房间去,”我提议道,“我想跟你谈谈。”